壹.壹般原則
(1)目的:
為提高員工的工作意向,鼓勵員工長期為公司服務,獎勵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公司的所有員工
(3)職責:
行政人事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訂、廢止和解釋;總經理負責批準本制度的制定、修訂、廢止和解釋。
(四)簽署生效: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字之日起生效。
二、獎勵類別和要求
(a)服務年限獎:
工作每滿壹年,月工資按工齡工資增加50元。以此類推,上限為10年。
(二)年度“優秀團隊獎”:
1。選擇標準:
(1)本部門工作高效,無拖沓和工作延誤現象;(2)嚴格控制部門工作進度等關鍵節點和部門內所有工作,盡壹切努力保證工作進度和順利實施,確保公司經營計劃和業績的持續改進;
(3)候選部門年度考核績效必須在80分以上。
2。選擇對象:公司所有部門(按部門)
3。選擇過程:
年度考核績效在80分及以上的部門按本獎項要求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可作為附件提交,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獎勵標準:獎金3000元。
(三)年度“優秀員工獎”:
1。選擇標準:
(1)持之以恒、專心致誌的工作態度,對公司忠誠、敬業;
(2)工作出色,能為公司的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
(3)全年無警告處罰;
4工作努力,為人誠實,得到各部門同事的認可;
⑤全身心投入,敢於挑戰,盡壹切努力實現目標,做好工作;換位思考能力強,合作意識強,表現出高質量的工作水準;
⑥工作壹年以上(含)的員工;
⑦個人年度績效考核必須在85分(含)以上。
2。選擇對象:公司全體員工;
3。選擇過程:
申請材料由部門推薦並填寫。如有相關工作成果,可作為附件提交,由部門負責人審核(推薦)、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獎勵標準:獎金1000元,晉升為壹薪。
(4)個人貢獻獎:
1。選擇要求:
(1)在公司經營和內部管理中克服困難,取得突出成績,工作成果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有重大作用或對管理有重大價值;
(2)對公司有重大貢獻的特殊行為;在提高公司聲譽方面有特殊成績的;
(3)創新項目或建議被公司采納並實施,有助於公司業務的發展或改善,節約資金,提高效率或使經營合理化;
(四)對公司可能或者即將發生的損害能夠防患於未然,能夠制止或者減少損失;
⑤在緊急情況下,能夠隨機應變,不懼風險,搶救公司財產和人員脫離危險。
2。選擇目標:所有員工
3。選擇過程:
各部門負責人或本人根據貢獻事實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可作為附件提交,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獎勵標準:500-10000元,加薪壹次,升職優先。
(五)人格榮譽獎:
1。選擇標準:
在各類參與活動中獲得名次,為公司贏得榮譽。
2。選擇對象:公司全體員工。
3。選擇過程:
個人根據獲獎項目進行申報。填寫申報材料時,須附獲獎證書(章)及原稿,由部門負責人確認,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獎勵金額:
①全國評選:壹等獎15000元,二等獎10000元,三等獎5000元,入圍(評選)獎1000元;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文章3000元。
(3)省部級評選:壹等獎1萬元,二等獎8000元,三等獎3000元,入圍(評選)獎1萬元;在省部級刊物發表文章1000元。
④市(廳)級評選:壹等獎5000元,二等獎3000元,三等獎1000元,入圍(候選)獎500元;500元在市(廳)級刊物上發表文章。
⑤公司內部評選:壹等獎1,000元,二等獎500元,三等獎300元;在公司或縣級刊物上發表的文章,按公司創意獎勵標準再次給予獎勵。
(六)創意獎:
1。選擇標準:
①用心創作,用文字、圖片或書法作品表達對公司的熱愛和感謝;
(2)創作的作品由公司組織專家進行評分,得分在80分以上,並在公司網站或內部雜誌上發表;
③創作的作品必須是員工本人的原創作品。
2。選擇目標:所有員工
3。選擇過程:
員工每月28日前將作品提交至行政人事部,公司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分。如果得分在80分以上,行政人事部會在公司網站或內部雜誌上公布。次月25日,行政人事部統計創意作品數量及獎勵標準,交財務部審核確認,總經理批準。
4。獎勵金額:
如果符合以上條件,可以享受公司給予的創意獎。與公司戰略發展、經營管理、形象建設相關的文章獎勵標準為500元/張,其他文章獎勵標準為200元/張,圖片獎勵標準為20元/張,書法藝術作品獎勵標準為200元/張,下月底統壹發放。
(7)獎勵要求:
1。公司給員工的各種獎勵,如果沒有合適的候選單位或候選人,可以空缺。
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將再次獲得獎勵:
(1)根據對獎勵的第四種理解,其效果被評價為最高創造或同壹員工實施和改進同壹件事;
(2)按第5條理解獎勵後,其成績重新評定為較高。
3。前款所稱復審復獎與原獎勵相同,所發獎金數額為復審確定的獎金與原獎金的差額。
4。若獎項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完成,獎金按參與人數平均分配,同時享受資格和榮譽。
5。如果獎勵員工在獎勵前已經離職,獎金將不會兌現。
6。獲獎者的獲獎信息將記入員工檔案。
7。獲獎名單由行政人事部公布。
8。嚴禁作弊。壹經發現,將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並追回獎金。情節惡劣的將被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