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地方政府按職能設立了省、地、縣三級國有平臺公司七八家,包括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工業投資公司、工業投資公司、交通投資公司、能源投資公司、農業投資公司、商業投資公司等。
從字面上看,城投公司只是國有平臺公司的壹種,但在投融資領域,所有平臺公司統稱為城投公司。比如我們常說的城投債,是由工業投資、可投資投資、農業投資發行的,也叫城投債。
作為大股東的上市公司,比較典型的有雲南城投、重慶發展、匯金公司、合肥百貨、建投能源等。可見,城投公司上市壹直沒有障礙,無論是公開還是窗口引導,都沒有禁止城投公司上市的說法。
但城投公司上市是指部分資產上市,a股沒有壹級城投公司和其他國有平臺公司的上市案例。比如雲南城投,叫雲南城投置業有限公司,母公司叫雲南城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上市資產只有幾百億,母公司雲南城投集團資產上千億,上市部分並不大。
包括城投公司在內的壹級政府平臺公司不能上市,主要有兩個原因。
壹個是先天缺乏獨立性。
城投公司本來就是政府投融資平臺。政府作為行政機關,可以發行省級以上政府債券,但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銀行債、信托債等融資方式不能操作。因此,各種投融資平臺公司紛紛成立。作為融資主體,形式上是獨立法人,實際上是政府直接管理。很多地方平臺公司是政府部門管理的,總會上有平臺公司。
平臺公司融資後,傳統的支付形式壹般交由政府統壹安排,政府在還款時全力籌措資金。近年來壹直提倡平臺公司的市場化運作,但平臺公司的董事長、總裁等壹些幹部卻從行政編制變成了企業編制。但本質上,平臺公司的政府屬性是無法改變的。如果政府不能掌握平臺公司的資金用途,為什麽還要給平臺公司分配資源?這種資源包括土地、礦產等資產和收費權、建設權等收益資源。平臺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都是政府提供的,是融資的必要條件。沒有這些資源,平臺公司可能什麽都做不了,包括融資。
企業上市,獨立性很重要。任何資產、業務、人員、機構、財務上的缺陷都是重傷。證監部門不能為了照顧地方平臺公司上市(另壹個國務院直屬問題)而啟動歷史背景。
相反,如果地方平臺公司符合上市自主要求,上市融資需要什麽?不上市的話,政府或許可以通過向平臺公司借款來融資,上市,但不在平臺公司。不上市是影響發展的問題,上市是影響生存的問題。沒有獨立性,就不能上市,獨立性沒有意義。兩者接近壹個無法解決的矛盾!
二是涉及房地產開發。
平臺公司,尤其是城投公司,壹般都有房地產開發業務,包括壹級土地開發、工業場地開發、貿易公司開發、保障房開發、棚屋區改造等。a股自2010起暫停房地產開發企業首發上市審核,無壹例外。像萬達和R&F這樣的公司已經在證監會排了5年多的隊,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進展。國家為了控制房價,限制房地產開發公司上市。防止開發商通過上市融資獲得高價土地,擡高房價,是社會公認的。當前,我們深刻認識到實體經濟尤其是科技產業的重要性。未來中國經濟應該會進壹步超脫,監管部門很難第壹次打開房地產開發公司上市的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