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註冊地址要求房產證復印件,租賃合同,房屋平面圖。
2.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出版業務的經營範圍;
3.公司有倉庫,有租賃合同,面積至少80平米;
4.公司有圖書管理軟件和軟件購買發票;
5.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需提交的文件:
1,書面申請(申請表);
2、企業的經營者必須有當地常住戶口證明;
3.企業經營者接受過專業培訓的證明;
4.企業註冊資本證明;
5.企業營業場所證明。
辦理《出版經營許可證》不收費。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天即可發放許可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分為零售許可證和批發許可證。兩個牌照的申請條件和要求不壹樣,具體情況看企業需求。
出版經營許可證又稱圖書經營許可證,是指從事報紙、期刊、圖書、電子出版物等批發或者零售業務的企業需要申請的行政許可。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條件:1、有明確的企業名稱和經營範圍2、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經營場所3、最近三年內沒有受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沒有其他嚴重違法記錄。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出版局規定的其他條件。5.有從事此項業務的相關人員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材料:1,《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審批表》。2.企業營業執照和章程。3.營業場所使用證明和地址平面圖。4.法人身份證及相關資質證明復印件。
法律依據:
出版物市場管理條例
第七條申請設立出版物總發行的企業或者其他單位,應當向新聞出版總署提交本條第二款規定的申請材料,新聞出版總署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書面告知申請人。核準的,由新聞出版總署核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憑《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