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單位中期工作包括:優化設計,審核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工程預算、施工組織設計;負責合同管理,根據簽訂的各類合同組織項目施工,協調各單位關系;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工程進度、質量、投資、安全文明施工、投資控制、工程設計簽證的統壹管理,全面監督各施工過程的質量;編制項目實施計劃、施工進度計劃和財務預決算,並報業主審批;項目建設過程中,在批準的概算範圍內或業主授權範圍內對單項工程進行局部調整或變更,重大調整或變更報業主審批;代建單位後期工作包括: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和項目生產試運行,協助辦理權屬登記,負責編制竣工檔案並移交給業主;項目保修管理,組織項目後評估及業主委托的其他工作。
2.目前國內相關城市對代建主體的資質要求從代建人的職責來看,要從事代建工作,代建人應具備相關的施工技術和工程經濟背景知識,充分了解投資規則和基本建設程序,具有豐富的項目建設管理知識和經驗,熟悉整個建設過程。委托這樣的機構代表業主管理項目,應該能在項目建設中起到重要的主導作用。通過制定整個項目實施計劃,設計風險計劃,協調承包商之間的關系,合理安排工作,將大大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10]。顯然,並不是所有相關行業的企業都可以負責施工工作。因此,需要對代建單位的資質進行認定和管理,由具有相應資質的代建單位建設相應等級的工程項目。從全國來看,由於國家尚未出臺對代建單位資質要求的相關規定和辦法,加上各地經濟社會條件的差異,各地對代建主體的準入資質要求各不相同,沒有統壹的標準。我們以上海、北京、重慶、浙江為例。作為較早開始試行代建制的上海,大連路過江隧道、北環高速、滬渝高架二期工程、滬清高速(西段)工程、滬蘆高速、嘉定至金山高速等都采用了代建制模式。2001年底,《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設管理實行代建制試行規定》相關條款規定,項目法人通過市場競爭選擇的項目管理公司,必須是具有上海市建管委頒發的項目管理資質證書或列為試點項目實行代建制的市政工程建設管理單位。此外,還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項目管理公司的管理業績和企業聲譽;項目經理和項目管理團隊成員在項目管理方面的資格和能力;施工大綱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投資、工期、質量、安全等管理目標;工程管理公司管理目標與經濟責任的相關性。
目前上海有20多家有資質的代建單位,大部分是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脫鉤後成為市場化運作的專業單位,如黃浦江大橋建設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上海建工管理有限公司等,都是具有長期豐富經驗的建設單位和咨詢管理企業。但對代建主體的註冊資金、人員素質、專業水平、公司業績等設立明確的指標,導致代建主體準入條件較低,增加了政府監管的難度和工作強度,增加了項目的風險。
與上海相比,北京關於代建制的立法起步較晚。2004年3月,北京市發改委頒布了《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但對代建制的資質要求更加模糊。《北京市政府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前期工作代理人和代建人必須是具有相應資質、能夠獨立承擔履約責任的法人。沒有明確的資質要求。但第十七條規定,經批準的項目,市發改委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組織施工和實施代建招標。受市發改委委托,招標代理機構應當依法組織代建單位的施工和實施公開招標,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報市發改委審批,並抄送市財政局。其中,市重大項目建設中標人由市政府[12]批準後確定。可以說北京每個代建項目的資質要求都是根據項目本身的具體情況來確定的。則招標機構在公開招標時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以奧運項目為例,負責奧運項目的施工代理必須具備工程設計資質、監理資質、工程咨詢資質、工程造價咨詢資質、招標代理資質乙級以上(含乙級),或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同時,要有適合類似工程施工管理的組織機構和項目管理體系;具有與工程建設規模和技術要求相適應的技術、造價、財務、管理等專業人員,並具有類似工程建設管理經驗;還必須具備與項目相適應的資金實力[13]。由此可見,對於奧運會這麽大的工程,北京市政府對施工方的要求其實是不夠嚴格的。尤其是對於企業資質等級這樣的硬杠杠,還是挺寬的。工程相關企業很容易通過各種關系獲得代建資質。但如果代建單位實力不夠強,有豐富的項目建設管理知識和經驗,項目的風險就會大大增加。
在這壹點上,重慶做得比北京更細致。重慶對政府投資的公益性項目建設管理機構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代理工作,代理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綜合甲級工程設計資質,或綜合甲級監理資質,或專業施工總承包資質及以上,或綜合甲級工程咨詢資質[。其他同上。對代建單位的資質要求都是甲級或壹級,這使得進入代建市場的代建單位壹般都是高水平、有實力的企業。與上述三地相比,浙江省在代建制法律法規的制定上可能走在了前列。浙江省不僅要求代建單位具有相應的資質、類似工程建設管理經驗、相應的建設管理能力和相應的資金實力,還提出代建單位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作為對這壹條的細化和補充,浙江省頒布了《浙江省建設代理資質評價暫行辦法》,對建設代理資質申請標準、申請程序、評價單位等作出了詳細明確的規定。《辦法》將建造師資格分為專業類和綜合類。專業類主要指交通、水利、電力等行業;綜合類不受專業限制[16]。在代建單位資質認定相關規定尚未出臺之前,浙江省走在了全國其他省市的前面。
綜上所述,雖然目前各地對施工代理的準入資格並不統壹,但總體來說,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其他具有法人資格或依法設立的組織,是真正以市場競爭為導向,以服務質量和職業信譽為基礎,自律、自擔風險和責任的企業實體。這樣,代建單位在建設管理過程中就會充分考慮自身的信譽和職業規範,切實承擔相應的責任。
(2)有壹定的經濟實力,能夠承擔壹定的經濟責任。壹般來說,代建項目規模大或者重要。如重慶市規定,各級財政預算內外資金的使用和主管部門收費654.38+00萬元以上的資金,以及654.38+00萬元以下的特別重要的政府公益性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如果工程出現任何意外,代建方也必須有足夠的資金實力承擔經濟責任。
(3)具備相應的資質。代建單位持有的相關行業資質可以反映企業在本行業的水平。目前國家還沒有專門對代建單位的分級資質進行認定,這就要求企業具備相應的資質,起到壹定的替代作用。
(4)具有與項目施工管理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隊伍以及科學嚴謹的工作制度。代建單位的建設管理團隊應滿足專業、全面、經驗豐富的要求,其工作體系應保證對項目各方面進行全面、及時、有效的管理,同時在處理重大利益問題時應相互牽制,避免權力過度集中的現象。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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