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長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本行章程和董事會授權主持本行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副總裁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協助總裁工作,對總裁負責並報告工作。貸款人應根據業務量大小、管理水平和貸款風險確定各級分支機構的審批權限。超過審批權限的貸款由上級審批。
信貸人員需負責分行貸中和貸後的信貸業務管理,並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通過審貸分離、調查評估、分配回收,明確各個環節的責任和任務。有利於提高貸款決策的科學性,減少決策失誤,消除貸款過程中的人為幹擾,保證審查和決策環節的正確性。
貸前調查的法律內容
1.審查借款人的法律地位,包括其合法成立和持續有效的存在。如為企業,應審查借款人是否合法設立,是否具備從事相關業務的資質和資格,並查看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關註相關證書是否通過年檢或相關驗證。
2.關於借款人的資信情況,檢查借款人的註冊資本是否適合貸款,審查是否存在明顯的註冊資本抽逃情況、以往貸款和還款情況,借款人的產品質量、環保、納稅等違法情況是否可能影響還款。
3.關於借款人的貸款條件,借款人是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開立了基本存款賬戶和壹般存款賬戶,借款人對外投資(如為公司)是否超過其凈資產的50%,借款人的負債比例是否符合貸款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