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2.有固定的服務場所;3.實際資本不低於65,438+00萬元人民幣;4.有壹定數量的周轉房;5.有適應工作需要的職業管理人員;6.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章程;7.符合《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申請擔保公司的條件
法律分析:(1)非融資性擔保機構實繳貨幣資金應達到3000萬元以上;從事再擔保的擔保機構實繳貨幣資金達到1億元人民幣以上;跨省擔保業務應達到實繳貨幣資金2億元以上。
(二)發起人無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三)有專職技術從業人員。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人員制度。
(五)政府監管部門和行業指導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取得從業資格的從業人員5名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股東人數達到法定人數;(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
擔保的條件是什麽?
申請擔保,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二)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有效的居住身份證明;(三)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良好的信用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四)具有合法購買住房的合同或者相關證明;(5)全額支付購房首付款;(6)提供擔保中心認可的反擔保;(七)擔保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
2.擔保申請人應當按照擔保中心的要求向擔保中心提交書面擔保申請,並提供以下證明文件:(1)身份證明;(二)住房公積金繳存或收入證明;(三)房屋買賣合同或者房屋預售合同;(4)購房首付款證明;(五)擔保中心要求的其他證明。
公司對外擔保的條件是什麽?
1.擔保人必須是擔保人在境內外依法設立並直接或間接控股的企業;2、擔保人不得是連續三年虧損的企業,但資源開發企業除外;凈資產應為正;3.對擔保人的要求:擔保余額不超過凈資產的50%,凈資產與總資產的比例不低於65,438+05%;4.債務人以自有財產作為債務擔保無需經過批準;5.擔保履約逐筆審批,履約後收回的外匯資金結匯逐筆審批;6.簽訂對外擔保合同後15天內到外匯局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