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老保險,新參保單位(指各類企業)單位繳費率確定為10%,個人繳費率確定為8%。
2.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其中用人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2%。
3.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
4.職工按照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5.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上壹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0.7%繳納。
擴展數據
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醫療保險費用於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門診、搶救和急救費用。
個人賬戶資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就醫、購藥的費用。個人賬戶資金用完或不足的部分由參保人以現金方式支付,個人賬戶可依法結轉和繼承。參保職工因病住院,先支付住院起付線,再進入統籌基金和職工個人共付部分。
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高發行業工傷保險費征繳率高於壹般標準。壹方面是保證工傷保險基金能夠足額支付這些行業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另壹方面,通過高費率征收,讓企業有風險意識,加強工傷預防,降低傷亡率。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上壹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0.7%繳納。
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職工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6個月以上,並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計劃生育政策的有關規定生育或流產的;在本市城鎮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或經批準轉入產科醫療服務機構生產或流產(包括自然流產和人工流產)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