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三方討債公司是違法的,第三方討債公司的存在肯定是法律法規不允許的。說有人因為債務收不回來而不走正規法律途徑去找壹家號稱可以幫忙催債的公司也是違法的。因為第三方討債公司往往會采用壹些不正規的方式,比如暴力、哄騙、詐騙等非法手段,迫使欠錢的人還錢,有的甚至更嚴重的會通過限制人身自由、對債務人身體造成身體傷害、威脅其人身安全等方式,以達到討債的目的,從而獲得高比例的提成作為討債費用。第三方討債公司的設立極大地破壞了社會正義和秩序的進程,也會對公民的日常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威脅社會公共安全,求助的人將極有可能繼續這些非法公司的非法討債活動。對於不能償還債務的情況,要根據實際債務情況嚴格認定。雙方可根據協商情況處理,但不得采用非法手段催債。否則本身就存在違法行為,需要針對相關情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壹十七條債權人為二人以上,標的物可以分割的,各債權人按份享有債權的,為按份債權;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債務人,標的物可以分割,各債務人按其份額承擔債務,則為按份債務。難以按份額確定債權人或者債務人的份額的,應當視為份額相同。
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