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是由公司股東(大)會或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職權的人。他們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力軍,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
上市公司也將設立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是指在公司不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與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
擴展數據:
獨立董事對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負有誠信和勤勉的義務。獨立董事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本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特別關註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獨立董事應當獨立履行職責,不受上市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上市公司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影響。獨立董事原則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獨立董事,並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有效履行職責。
各境內上市公司應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請適當人員擔任獨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壹名會計專業人員(會計專業人員是指具有高級職稱或註冊會計師資格的人員)。
6月30日前,董事會中至少應有兩名獨立董事;2002年以前,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至少要有三分之壹的獨立董事。
百度百科-導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