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男孩撿起的殘骸竟然在他手裏爆炸了。雖然男孩的家人立即將他送往醫院,但男孩還是被炸成了六級殘疾。這對於壹個還沒有長成大人的孩子來說,是非常不能接受的。雖然被炸的不是右手,但是這個男生以後肯定會因為左手而被別人另眼相看,產生自卑感。為了獲得賠償,男孩的家人起訴了燃放煙花的家庭和銷售、制作煙花的人。但在我看來,放煙花的人沒有錯,因為他是正常放的煙花,並不是故意對著那個男生放的煙花。
煙花爆炸後又爆炸,顯然是煙花廠家的問題。畢竟普通煙花爆炸後不會再爆炸。其實我覺得賣煙花的人也有壹部分責任,因為他在賣煙花之前應該檢查質量,質量可以的話再賣也不遲。畢竟賣家賣的東西是要負責的,但是在這個事件中,煙花廠家肯定是最有責任的。有缺陷的產品不應該賣給別人,而應該直接銷毀。當然,如果煙花不是殘次品,煙花廠家也不會有太大責任。
過年的時候,也要照顧好孩子。畢竟過年的時候很多人會燃放煙花爆竹,放完後也不會馬上清理幹凈。如果看到有小孩試圖在地上撿煙花,壹定要立即制止,並嚴肅警告他下次不要再這樣做。如果孩子還是不聽,我們說給他更嚴厲的懲罰讓他記住,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在我們的孩子身上。我們都希望孩子健康成長,不希望他們成為肢體殘疾人。身體有殘疾的人不擅長找工作和自己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