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可以發行普通債券或可轉換債券,即在壹定條件下可以轉換為公司股份。國內公司也通過自己發行債券來籌集資金。但在中國,債券的發行必須在中國證監會的嚴格監管下進行,很少有公司能通過這個證監會的審批。
而且發債是指發行新的可轉債。可轉換債券是由投資者購買的公司發行的債券。在規定的期限內,投資者可以按照壹定的比例將其轉換為公司的股份,享有股權的權力,放棄債券的權力;但如果公司股價或其他條件不利於投資者持股,投資者可以放棄債券轉股的權利,繼續持有債券至到期。可轉換債券是由投資者購買的公司發行的債券。在規定的期限內,投資者可以按照壹定的比例將其轉換為公司的股份然後享有股權的權利,也可以放棄債券的權利;但如果公司股價或其他條件不利於投資者持股,投資者可以放棄債券轉股的權利,然後繼續持有債券至到期。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公司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大概是中性的;對於新項目的建設,要看新項目的可行性;如果只是為了還之前的債,那很可能就壞了。
另外,簡單的流程大概就是企業先進行外部評級工作。“根據國家發改委2003年、中國人民銀行2004年第22號公告、中國銀監會2005年第7號公告的要求,發行債券的機構及其發行的債券應當通過在中國工商登記註冊的具有債券評級能力的評級機構的信用評級。”國內大型評級機構中,獲得全牌照的機構有5家,分別是大公國際、東方金誠和上海新世紀,以及另外兩家內資和合資主體中國程心國際、中國程心資信和聯合資信、聯合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