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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名稱是公司名稱嗎?

法人的名字當然是公司的名字。法人名稱也指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是公司負責人的姓名。

企業代表與法人的區別在於,企業法人是企業的組織形式,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法人名稱為公司名稱,在營業執照中載明。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依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

這個概念在現實中很混亂。現實中,很多人把法定代表人簡稱為法人,這是壹種錯誤的稱呼方式。縮寫的話,應該簡稱為法定代表人。所以妳需要填寫的法人名稱應該是公司名稱而不是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律依據

第三條《公司法》中公司和股東責任的定義

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法》第八條公司名稱

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公司名稱的確定:

1.企業成立時,應當將選定的名稱連同其他事項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設立公司的,還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2.企業申請登記時,應當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企業名稱為準。經核準登記後,在規定的範圍內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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