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地位不同。法律上,律師必不可少,法務可有可無;
2.客戶是不同的。大部分律師是社會律師,通常在壹家律師事務所工作,他們的客戶可能非常多樣化。企業法律服務的對象是所在企業,服務內容是滿足企業在法律事務方面的需求;
3.工資收入不壹樣。律師的收入主要來源於案件中的律師費。每個律師或律師團隊直接決定了他們能賺多少錢,但法律事務是不壹樣的。法律事務壹般薪酬由企業根據法律工作情況確定。
4.律師和不同的人打交道。訴訟律師會在當事人、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之間來回奔波,非訴訟律師則與受委托的公司或個人、與業務相關的國家單位打交道。公司法務通常是公司內部同事,也包括外部律師;
5.不同的職業發展道路。律師經歷律師助理,律師與合夥人,公司法務經歷壹條從律師助理到法律專員再到法律部主任的職業發展道路。
公司的法律工作如下:
1,內外部文件法律風險控制。起草和審核合同、內部和外部信函等工作;
2.跟蹤最新的法律信息,供管理層參考;
3.參與談判和訴訟;
4.為所有部門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議;
5、為臨時或突發事件提供法律咨詢;
6、瑣碎無關的工作必不可少;
7.處理人事爭議,辦理公司審批手續;
8.代表公司出庭參與訴訟,或協助顧問準備訴訟材料;
9.代表公司聯系外部專業機構,確保公司法律需求及時到位;
10,協助解決各類法律糾紛;
11,負責審核公司各類合同協議樣式及相關操作規程和規定;
12,開展總公司和分公司之間的法律經驗交流和培訓,提高員工的法律意識;
13.合同文本的制定和修改,客戶、員工和供應商合同的制定、修改和評審;
14.處理、收集、整理信息,配合律師處理公司法律事務;
15.收集和分析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法律信息,結合公司情況給出專業意見,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防範措施;
16.為公司提供咨詢和法律意見,為客戶和員工提供法律咨詢,負責制定公司各類法律文件。
總結壹下,公司律師和律師的區別包括,律師是公司員工,律師是法務人員,律師必須通過司法考試,律師不壹定能通過司法考試。律師的職業要求包括通過司法考試,取得執業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和參加訴訟;
(四)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上訴;
(五)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參加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非訴訟法律事務當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務;
(七)回答有關法律的問題,書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