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施工是建築工程中非常重要的壹環,必須持有相應的防水施工資質才能施工。根據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防水施工要求具備以下資質:
1,施工企業資質:防水施工企業需要具備相應的施工企業資質,通常是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專業承包資質;
2.人員資質:防水施工人員需要持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如防水工程專業技術工人證;
3.環保資質:防水施工需要符合環保要求,施工公司需要持有環保資質,比如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首次申請防水施工資質的企業,需要從三級資質開始申請,並滿足以下條件:
1.近五年內,企業承擔過單項工程造價80萬元以上的防水施工項目兩項,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項目管理工作經歷或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建築防水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綜上所述,防水施工資質的具體要求和等級標準可能因地區和行業而異。建議在選擇防水施工公司時,仔細查看其相關資質證書和資質等級,並咨詢相關機構,確認其資質是否符合當地規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壹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壹百五十三條第壹款的規定認定無效:
(壹)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無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施工的;
(三)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未招標或者招標無效的。
承包人將建設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與他人簽訂的施工合同,依照《民法通則》第壹百五十三條第壹款、第七百九十壹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應當認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