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分支機構概況
分公司不同於子公司,其主要特征如下:
(1)分公司由關聯公司依法設立;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在經濟上與關聯公司統壹核算,在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關聯公司清償;
(三)分支機構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形式的法人經營決策和經營執行機構;
(4)分支機構沒有獨立的名稱,只要在總公司的名稱中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註:分公司雖然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和《民事訴訟意見》第四十條規定,依法設立的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具有訴訟資格,此外,還具有獨立的締約能力。
二、分公司的成立
分支機構由其所屬公司依法設立。分支機構要註冊就有開具發票的權利,但最後收到發票後,最終納稅要和母公司合並,否則各地分支機構就無法開展業務。壹個分公司註銷了,妳得去工商局辦理手續。壹般分公司的債務是無風險的,全部由母公司承擔,所以手續比較簡單。另外可以起訴分公司,但是會由母公司賠付。
第三,分公司的優勢
分公司好管,稅務好管,可進可退,這是分公司最大的優勢。總分模式需要充分認識到總行獲取資源,分行無限稀釋和放大這種資源。因為當壹個總公司有了核心資源,比如牌照,比如商業模式,比如品牌,比如知識產權等等。有了這個之後,壹定要用同樣的模式,傻瓜式的制度,標準化的可復制的制度來快速擴張企業,做到高效擴張,低風險。擴張的效率越來越高,風險越來越低。而且客觀上,應用了同壹個系統後,各個分公司在管理創新上可以互相借鑒,任何壹個分公司在經營中遇到的問題都可以交叉防範。
第四,分公司的弊端
分公司的缺點是風險疊加在母公司身上,分公司做的壞事全部由母公司承擔。另外,分支機構沒有資金放大,只能做壹分錢的事情。不像子公司,有很好的附加收益,可以利用杠桿充分發揮資金優勢。
分子公司在中國。
從中國500強來看,中國500強更喜歡辦分支機構,分支機構的數量遠遠多於子公司。它揭示了什麽事實?集團發現子公司有風險,不敢多設子公司,只能設立分公司。另外,在中國,很多企業之所以有很多分支機構,原來是因為中國幅員遼闊,資源豐富。房地產有N個分公司,建築有N個分公司,電器有N個分公司。有的分公司是項目分公司,有的分公司是銷售分公司,有的分公司是本地化生產公司。所以,妳也看到了,很多公司跟歐洲競爭不過,歐洲也就壹個車程,所以公司沒有那麽多分支機構。另壹方面,為什麽中國企業有30多個子公司,40多個分公司?事實上,分公司往往是壹個專業化子公司在全國運營過程中的低風險設置,從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理解為什麽中國會有這麽多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