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公司的法律法規,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壹般要經過以下程序:
1.公司召開股東會研究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戰略發展,分析收購方的經濟實力和經營能力,嚴格按照《公司法》規定的程序運作。
2.聘請律師進行盡職調查。
3.轉讓方和受讓方應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4.評估驗資(私人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5.轉讓股權的公司召開股東會,並形成股東會決議,免去轉讓方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公司章程執行,出席會議的股東在股東大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6.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轉讓股權的股東應當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董事會應當提交股東大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不需要股東大會批準,只要通知公司和其他股東即可。股東向第三方轉讓股權時放棄優先購買權,並出具放棄承諾或證明。
7.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明確雙方的金額、價格、程序、權利和義務,使之成為約束和規範雙方行為的有效法律文件。
8.有必要召開新的股東大會。經新股東大會同意,任命新股東擔任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應當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決議上簽名、蓋章。討論新章程,通過後在新章程上簽字蓋章。
9.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發給新股東,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註銷原股東名冊,在股東名冊中記載新股東的姓名、住所、轉讓的出資額,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資證明書作為公司已履行出資義務並享有股權的證明,只是股東對公司不利的證明,不足以產生公示的效果。
10.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變更新修訂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情況。《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股東的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公司法
第七十壹條;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公司股權轉讓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公司股權變更大概需要3到5天,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商業登記證復印件;
2.註冊證書復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成立時的所有文件;
5.公司股權轉讓會議決議;
6.公司全體股東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7.公司法人簽署的綜合業務委托書;
8.公司法人簽署的香港公司股東變更法律文件;
9、公司事件記錄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