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分公司變更登記
2.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工商局窗口。
3.承諾時限:
① 1個工作日變更名稱和地址;
②變更經營範圍和負責人5個工作日。
(資料齊全、形式合法可當場辦結)
4.收費標準及依據:100元/次。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9)第1707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價費字(1992)第414號
二、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3.企業登記程序規定
4.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
5.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規定
三、辦理程序
第壹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受理人員初審合格後,出具受理通知書或申請材料回執;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通知書》,並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第三步:承諾期限屆滿後(申請材料實質性內容需要核實的除外),申請人持《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證窗口換發營業執照。
四。申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證明(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應註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和授權期限。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分公司登記事項必須經過批準的,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4.因公司名稱變更申請變更分公司名稱的,應當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出具的公司變更登記許可通知書復印件和變更後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5.分公司變更經營範圍的,應當提交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變更後,分支機構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登記前必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或者許可證復印件;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6.分支機構變更營業場所的,應當提交變更後的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提交自有房產的房產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應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和出租人的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產權證,屬於城鎮房屋的,提交房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復印件、房屋銷售許可證;
如果是非市區房屋,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人為賓館、飯店的,應當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將軍用房產用作住宅的,應當提交軍用房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如果房子改成了營業用房,就屬於城市用房。根據《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業主、使用人應當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或者不動產登記簿載明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其使用性質。
確需變更的,除符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並依法經規劃、土地、衛生、環保、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如果是非市區房屋,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7.分公司變更負責人的,提交原分公司負責人的免職文件和公司出具的新任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填寫《變更登記-負責人信息明細表》;
8.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9.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註意:
1.本準則適用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分公司。
2.向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變更登記附表-負責人信息。
3.提交的申請表和其他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紙。
以上項目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註明“與原件壹致”並由公司簽字,或由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名。
擴展數據:
第壹,全資子公司變成分公司,壹般可以采取吸收合並的方式。如果不是全資子公司,應先收購少數股權,成為全資子公司,再吸收合並。母公司吸收合並全資子公司,相當於撤銷全資子公司,其資產、負債、業務和人員全部轉移到母公司。
壹般的做法是將子公司的資產負債全部轉讓給母公司(負債轉讓需要依法辦理通知債權人的手續),然後註銷已經成為空殼的子公司。會計處理是投資的回收。
這種方式可以保持子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連續性,不受壹般企業“清算期間不得從事與清算無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限制。因為非全資子公司還有其他股東,需要收購少數股權,成為單壹股東的全資子公司,才能進行合並操作。
也可以約定子公司的小股東以其持有的子公司的小股東股份換取母公司的增發股份,但具體操作也分兩步:第壹步換股,子公司成為全資子公司,小股東成為母公司股東;第二步,母公司吸收合並已經成為全資子公司的子公司。
二。公司吸收合並的基本程序如下:
1.被合並公司的股東分別作出合並決議;
2.合並各方應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各方簽署合並協議,合並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合並協議各方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被合並公司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被合並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存在投資與被投資關系的有限公司合並時,註冊資本為雙方註冊資本之和。存在投資關系的,應當減少投資形成的出資額。?
合並的形式;合並協議各方的債權債務繼承方案;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式;簽訂合同的日期和地點;合並協議各方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
4.自作出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
5.自作出決議之日起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6.賬務處理,如對賬和報表合並。
7.合並報表後實收資本的驗證。
8.自決議作出之日起45日後,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子公司申請註銷登記,集團公司申請變更登記。
三、主要特點
1,分公司由關聯公司依法設立;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經濟核算與關聯公司統壹,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關聯公司清償。其實際占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壹部分,列在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成立不需要按照公司的設立程序,只要履行簡單的登記和工商手續就可以成立。
4.分支機構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形式的公司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
5.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名稱,只要在總公司的名稱上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百度百科-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