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意外。為了減少事故的後果,提前做好應急預案是必然的。優秀的應急預案有哪些特點?以下是我的風險應急預案。歡迎閱讀。我希望妳會喜歡它。
風險應急預案1根據上級對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和應急預案如下:
壹、提高安全意識,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見表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如食堂衛生安全制度、值班制度、防災應急預案等。),安排24小時值班,確定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各部門分工,做好指揮調度和協調工作,形成* * *管理體系。實行層層承包制,校長是第壹責任人,從年級組長到班主任、老師、學生、家長,形成人人有責的承包機制。學校及各部門負責老師(包括班主任、宿舍負責人、廚房管理員、化學實驗員等。)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實行“四檢”重大安全事故壹票否決。
2.大力學習宣傳安全知識,克服師生的隨意性思想。利用校會、班會、主題班會、校園廣播、黑板報、演講等多種形式宣傳安全知識,讓師生認識到什麽是危險,什麽是不應該做的,做了之後會發生什麽,應該做什麽,如何避免危險;如果有危險,如何自救,如何互救,如何求助。
3、做好調查工作,防患於未然。定期對重點房屋、電路、食堂、小商店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紀律是對孩子行為的約束,這種約束是孩子健康成長的有效保障。日常管理壹定要加強,不能有管理漏洞。特別是中午和晚飯後,加強監控,堅決制止下井洗澡的發生。主要由班長、周老師組織學生會檢查人來實施。
二。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措施和應急預案
(壹)、用電安全
1.放學後值日生應該切斷教室的電源。
2、雷雨天切斷樓內電源。
3.住宿學生嚴禁在宿舍內私自使用“熱快”,不得私自開燈,不得使用交流錄音機等自備電器。
4.如遇電路故障、停電,學生應報告電工維修,不要自行進行線路維修。
5、清潔時要註意保護電器,避免用濕布擦拭電線和燈泡、插座等電器。
6.不要爬電線桿挖鳥,不要在電線下放風箏、打球。
7.如發生觸電,立即在現場實施科學處理並與醫院聯系,然後上報。
(二)、消防安全
1.增強防火意識,學習防火知識。
2、學生不準玩火,冬季取暖,按取暖防火制度執行。為防止取暖期煤氣中毒,班組長和宿舍老師每天要嚴格檢查爐竈,檢查通風情況,提醒學生註意。
3.學生應該宣傳防火。比如勸說和阻止父母在外面用火,家裏用火註意安全,安全使用煤氣罐。
4、食堂做飯用火,按廚房防火制度執行。
5.發生火災(明火或電引起)怎麽辦?壹旦發生火災,不要驚慌,根據火情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如果是上課期間,要立即疏散學生,並逐級上報。撥打電話119。在滅火過程中,不允許學生參與滅火,只能做壹些輔助工作,經過培訓的老師可以參與滅火。
(3)運動和遊戲的安全
1,定期檢查運動器材,確保器材安全。
2、體育課,老師嚴格,杜絕撒鷹。
3.向學生傳授防護知識和正確使用運動器材。
4.課間適當玩遊戲,不要在教室追逐打鬧,不要在陽臺擁擠,不要玩危險遊戲。
5.如在運動或遊戲中受傷,及時向老師報告,並正確處理。如果傷勢嚴重,立即聯系醫院,逐級上報。
(四)、勞動安全
1,勞動時,組織嚴密,責任到人,要求學生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聽從指揮。
2、使用工具時,嚴禁打鬧、追逐。
3.註意勞動保護。
(5)集體活動中的安全
1.除列入學校工作計劃的重要教育活動外,原則上不再組織其他集體活動。比如春遊秋遊。
2、如果有集體活動,必須建立嚴密的組織,責任到人,層層落實。
(六)、食品安全
1.師生食堂應嚴格按照《廚師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2、嚴格控制進貨渠道,購買安全合格的食品,並做好記錄。
3.嚴格監控,定期檢查校內小商店。如發現任何過期或不合格食品,立即責令下架並改正。
4.如發生食物中毒,值班教師和負責同誌應立即與醫院聯系或撥打120立即報告。
(7)交通安全
1.每個師生都必須牢記交通安全常識,遵守交通規則。
2.學生不得騎自行車(12周歲以下不得騎自行車上路),要求不騎自行車,不騎快車,不與機動車搶道;老師不允許酒後駕車。
3.進、出校門必須下車,遵循“壹慢、二看、三通過”的規則。
4.學生不允許騎摩托車上下學。晚自習課不允許學生騎自行車。
風險應急預案2 1壹般規則
1.1交通安全風險應急預案是指交通事故發生後,在短時間內采取快速有效的手段和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人員財產損失的重大補救措施。
1.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發集團有限公司風險管理控制程序》,制定本應急預案..
1.3本應急預案適用於我公司人員在上下班和出差途中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2應急機構及其職責
2.1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2.2責任
2.2.1組長負責下令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和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迅速組織應急小組成員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盡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時下達指令,組織協調救援工作並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全面了解和掌握救援過程中人員和車輛的損失情況,及時處理救援過程中的重大問題,修改預案,分析處理事故報告和處理結果。
2.2.2救援行動小組
2.2.2.1積極參與傷亡人員的救治,幫助其他人員撤離危險區域,消除現場各種隱患,防止事故進壹步擴大。
2.2.2.2負責事故發生時現場安保、人員救援和車輛救援的協調工作,及時搶救和運送人員。
事故處理小組
2.2.3.1組織現場運行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
2.2.3.2協助交警部門處理事故。
2.2.3.3協助保險公司對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進行評估,並在短時間內將事故原因和基本情況上報領導小組。
3緊急事件的預防
3.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高峰時段禁止橫穿馬路或超速行駛。
3.2公司有車人員嚴禁酒後駕駛,應嚴格按照規定謹慎駕駛。
3.3嚴禁通勤車超速行駛,特別是在高峰時段的繁忙街道,要耐心、冷靜、謹慎,防止急躁。
3.4定期進行書面或口頭安全教育,提醒公司員工註意經常發生的事故。
4應急預案的啟動
4.1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或知情人立即向單位報告,並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時間、地點和傷亡情況。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情況啟動本應急預案,應急小組全體成員各就各位,參與事故的應急處理。
4.2接到命令後,應急小組所有成員應迅速到位,盡最大努力搶救事故。
5應急響應
5.1壹旦發生事故,立即向交警部門報告,積極搶救傷員,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送至就近的醫療部門救治。
5.2事故發生後救治傷員時,應遵循先危重後輕傷的原則,防止因延誤救治時機造成二次傷亡事故。
5.3公司在調度車輛時,必須根據應急小組的要求,保證車輛的使用和救援的急需。
5.4通勤車上發生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盡快啟動應急車輛,保證正常的生產生活車輛。
5.5保護現場。因搶救傷者而改變現場的,應當予以標註。
5.6事故現場調查清理結束後,應及時安撫人員及家屬,並在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完成下壹步任務,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6摘要
6.1事故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要全面總結風險事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調查分析問題根源,為後續政策提供建議。
6.2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和親屬的安撫和善後工作。
6.3因個人過錯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公司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風險應急預案3為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災難的發生,使因事故需要救援或疏散的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措施和預案。
壹、做好日常組織準備工作。
1.分公司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事故發生時在現場親自指揮救援工作。其他員工分別負責相應計劃的響應。
2、按國家規定配置應急救援設施和設備,定期檢查和維護,確保應急救援設施和設備完好有效。
3.成立經過應急培訓的救援小組,確保應急小組成員熟悉各種應急處理方法,並能掌握各種應急救援設備的使用。
4.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全體員工的應急救援知識培訓。
二、壹般事故的應急處理
1.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在場人員應采取緊急救助並報警。
2.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時,在場人員應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1)如果傷者傷勢較輕,能夠站立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者轉移到安全區域,然後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危險,再找車護送傷者到醫院做進壹步檢查。
(2)如果傷者行動受到限制,身體受到擠壓、壓迫、卡壓、夾傷,在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措施,盡快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後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3)若傷者傷勢較重,且有多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內臟損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傷者癥狀采取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醫院急救電話(120),以最快速度將傷者送至就近醫院救治。
3.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1)如果現場火勢較小,在場人員應立即使用幹粉滅火器或消防沙等消防設備進行滅火,並向主管生產的經理匯報情況。
(2)如果現場火勢較大,在場人員無法控制火勢,有爆炸的可能,在場人員應立即派人撥打火災報警電話119,請專業消防人員滅火,同時將上述情況報告主管生產的經理。
(3)組織疏散事故現場人員至安全區域,同時轉移傷員至安全區域,並對傷員進行急救。
4.發生交通事故時,在場人員應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1)發生交通事故,有人受傷時,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車上轉移到安全區域,對傷者進行急救,並通知主管生產的經理處理事故。
⑵如果車輛在行駛中著火,駕駛員應立即停車熄火,並使用隨車配備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如果現場火勢較大,在場人員無法控制火勢或火災現場可能存在爆炸危險,在場人員應立即撥打火災報警電話119,並邀請專業消防人員進行滅火,同時向主管生產的經理報告上述情況。
三、壹般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1.疏散和撤離事故可能影響到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將事故區域內的危險品、易燃材料和設備轉移到安全區域。
2.清除路障,保持場內外道路暢通,在路口為救護車或消防車指明最近路線;如果在夜間,應在現場提供足夠的臨時照明。
3.協助和配合醫護人員搶救傷員並送上救護車;為消防員指出最近的消防水源。
4、協助消防人員滅火,防止事故的蔓延,用警示旗、繩索封閉事故可能蔓延的區域,並豎立“危險,此處禁止進入”的警示牌,夜間應使用聲光報警設備發出信號,避免無關人員進入此區域。
5.事故處理結束後,應急救援小組應對事故區域進行必要的布置,項目經理部經理組織或配合上級主管部門按事故調查程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做好調查處理的書面記錄,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業主提交事故記錄或報告的復印件。
四、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的監督
1,及時了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受損情況,記錄文字和必要的圖像,並立即(十分鐘內)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2.要求施工單位實施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
3.了解準確、全面的事故情況(事故發生後,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初步經濟損失,現場采取的措施等。)和取證材料,並要求建設單位如實報告。
4、根據權限發送監理指令如"工程暫停令",先口頭後正式文件。
5.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如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嚴重程度、簡要經過、事故初步原因分析、救援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對下壹步事故處理的建議等。
6.提供相關工程資料和監理資料,協助調查組進行事故分析,爭取為自身維權提供證據。
7.監督施工方落實事故調查組的意見,監督檢查現場救援、補救和整改情況。
8.監督施工單位編制生產安全事故分析報告和整改措施,監督人員對具體整改措施進行監督驗證。
9.當事故處理完畢,具備復工條件時,現場監督必須認真核對施工單位提供的工程復工申請表,然後批簽。
10,組織整理與事故有關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資料,分析事故原因和監管人員責任,總結教訓,形成報告並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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