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體,需要明確轉讓方和受讓方的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
2、轉讓標的,即在合同中註明轉讓的是哪家公司的股權,轉讓的具體份額是多少;
3.轉讓股權的每股單價和股權轉讓費總額;
4.股份轉讓的交割日期;
5.股權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6.轉讓方的義務;
7.受讓方的義務;
8.協議的生效日期;
9.轉讓方的陳述和保證;
10,股權轉讓協議解除條款;
11,保密條款;
12,糾紛解決;
13,違約責任;
14,補充規定。為慎重起見,建議委托專業律師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與律師充分溝通後由律師起草股權轉讓協議更有保障。
首先,公司轉讓協議應註意以下重要條款:
首先,陳述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稱和地址。
第二,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三、明確內容: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某公司轉讓給某公司,之前的債務與乙方無關,在許可轉讓期間,甲方應配合乙方完成變更工作,變更時間為兩個月(可根據變更內容適當調整)。變更過程中,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資料進行非法活動,否則壹切後果由乙方承擔,變更後雙方應核對資料並進行交接,壹次性向甲方支付預定價款進行變更工作。
第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其次,轉讓協議應附有以下文件:
1.營業執照原件。
2.稅務登記證原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和IC卡原件。
4.銀行開戶許可證營業執照轉讓協議原件
5.驗資報告。房屋租賃協議。
6.公司章程。
7.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發票專用章。姓名章。
8.發票收據簿和支票收據簿,未使用的支票和發票。
首先,公司轉讓協議應註意以下重要條款:
首先,陳述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稱和地址。
第二,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三、明確內容: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某公司轉讓給某公司,之前的債務與乙方無關,在許可轉讓期間,甲方應配合乙方完成變更工作,變更時間為兩個月(可根據變更內容適當調整)。變更過程中,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資料進行非法活動,否則壹切後果由乙方承擔,變更後雙方應核對資料並進行交接,壹次性向甲方支付預定價款進行變更工作。
第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其次,轉讓協議應附有以下文件:
1.營業執照原件。
2.稅務登記證原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和IC卡原件。
4.銀行開戶許可證營業執照轉讓協議原件
5.驗資報告。房屋租賃協議。
6.公司章程。
7.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發票專用章。姓名章8。發票收集簿和支票收集簿,未使用的支票和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