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股權證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認購其股票的看漲期權。它賦予持有者在壹定時間內以預先約定的價格購買發行公司壹定股份的權利。對於融資公司來說,發行權證是壹種特殊的融資手段。權證本身含有期權條款,其持有人在認購股份前對發行公司既無債權也無股權,只有認購股份的權利。盡管如此,發行公司可以通過發行認股權證來籌集現金,也可以作為公司成立時對承銷商的補償。
2.備兌權證屬於廣義權證,它也賦予持有人以壹定價格買入某種股票的權利,但與壹般權證不同的是,備兌權證是由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發行的。發行人通常是信譽卓著的金融機構,或持有目標公司大量股份供投資者當時兌換,或有雄厚的資金實力作為擔保,並能按照備兌權證所列條款對投資者承擔責任。
壹、備兌認股權證與股權認股權證的相似之處:
1.持有人有權利無義務,即兩者都具有期權的特征。在資金不足、股市形勢不明朗的情況下,投資者可以買入權證,延期買入股票,以減少決策失誤可能帶來的損失。
2.兩者都有杠桿效應。持有人可以保留認購股票的權利,只要他支付認股權證的價格。因為權證的市價遠低於股價,所以認購權證提供了壹個以小博大的機會。
3.兩種價格的波動幅度都大於股票。權證和備兌權證的價格與股票的市場價格波動同向波動,由於杠桿效應,其波動性大於股票。
二、備兌權證與權益權證的區別:
1.發布時間。股權權證壹般由上市公司在發行公司債券、優先股或配售新股的同時發行。發行備兌認股權證沒有時間限制。
2.訂閱目標。股權權證持有人只能認購發行股權權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備兌權證持有人有時可以認購壹組股份。同時,對於壹家公司的股票,會有多個發行人發行備兌權證,其交換條件也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