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股份轉讓怎麽操作?基金的周轉率是多少?怎麽算?
申請募集基金,擬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擬任基金管理人是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機構,擬任基金托管人是具有基金托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或者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金融機構;
(二)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要求的、適合管理和托管擬募集基金的基金經理和其他業務人員;
(3)本基金的投資管理、銷售、登記、估值等業務環節制度健全、行為規範,不存在影響基金正常運作、損害或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情形;
(四)壹年內未因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五)沒有因違法行為正在被監管部門調查,或者正在整改中;
(6)不存在已經或可能對基金運作造成不利影響的重大變化,或者訴訟、仲裁等其他重大事件;
(七)不存在公司治理不完善、經營管理混亂、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執行不力、財務狀況惡化等重大經營風險;
(八)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募基金有人數限制嗎?
目前公募基金私募數量沒有限制,私募受公司類型影響。公司制、合夥制私募基金的投資人數量應限制在50人(股份制私募基金不超過200人),在沒有其他法律的情況下,《證券投資基金法》應適用於“契約型”私募基金。
基金的分類:
(壹)基金資產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投資於股票,為股票型基金;
(二)基金資產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投資於債券,為債券型基金;
(三)僅投資於貨幣市場工具的貨幣市場基金;
(四)投資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股票投資與債券投資的比例不符合第(壹)項和第(二)項規定的,為混合基金;
(5)基金資產的80%以上投資於其他基金份額的,為基金中的基金;
(六)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類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