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資產因公路建設被政府征用的,按照公司資產的實際價值給予經濟補償。比如征收房屋,補償項目有房屋價值補償、拆遷安置補償、停產停業損失等。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方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二、征地補償方案可以復議。
1.土地征收補償是國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給予土地所有者的補償。它是由土地征收的行政行為引起的,屬於行政補償的範疇。
2.征地補償爭議的雙方是實施征地的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和土地所有者。前者是享有確認賠償對象、說明賠償標準等單方特權的管理人,後者是僅配合、遵守義務的被管理人,糾紛雙方不是平等的民事主體。
3.從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制定程序和法律效力來看,根據我國現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有關部門在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過程中,應當聽取土地所有者的意見。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知道,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政府修路征用企業資產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償。比如征收房屋,補償項目有房屋價值補償、拆遷安置補償、停產停業損失等。如果需要法律幫助,讀者可以去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