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1988年5月3日國務院第4次常務會議通過,65438年6月3日國務院令第1號發布)。
第十三條企業法人應當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第壹款第(二)項和第(四)項: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登記主管機關可以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停業整頓、暫扣和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處罰:
擅自變更主要登記事項或者超出核準的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的;(四)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或者經營方式從事經營活動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654.38+0000元以下罰款。同時,違反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從事非法經營的,責令停業整頓,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壹款第(四)項: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登記主管機關可以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停業整頓、暫扣和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處罰:
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或者經營方式從事經營活動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654.38+0000元以下罰款。同時,違反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從事非法經營的,責令停業整頓,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2.《公司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6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6號發布);根據2005年2月8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51號)修訂。
第四十三條第壹款: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七十三條、第八十五條: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未按照本條例規定辦理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未登記的,處以654.38+0萬元至654.38+0萬元不等的罰款。其中,變更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未經批準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3.《私營企業暫行條例》(1988年6月3日國務院第七次常務會議通過,1988年6月25日國務院第4號令發布,自1年7月起施行)。
第十六條私營企業分立、合並、轉讓、搬遷、變更經營範圍等,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重新登記。
第四十壹條第壹款第(二)項:私營企業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二)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或者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重新登記或者註銷登記手續的;
4.《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1988 1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1988]第1號,10月3日)頒布;1996 65438+2月25日工商總局令第6 6號修訂;65438+2000年2月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2000]第96號)
第六十三條第壹款第(四)項: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或者經營方式從事經營活動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違反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從事非法經營的,責令停業整頓,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2.預警控制指標體系的建立。
建立指標體系的原則
(1)綜合原則。反映壹個企業的經營狀況,不僅要看其經濟發展速度,還要看其經濟效益和未來發展潛力。既要看絕對水平,也要反映相對水平,全面反映經營狀況。
(2)全面性原則。企業的生產經營中有大量的信息,壹個企業有很多統計指標,要選擇能綜合反映某壹方面經營狀況的主要指標。
(3)可比性原則。各指標反映的統計範圍和口徑要壹致;同壹指數的內容、計算方法、計量單位和價格應保持壹致,有變化時應及時調整,使指數具有可比性。
(4)可操作性原則。在設定所有指標時,應盡可能采用現有的量化統計指標,以便於統計數據的收集、整理和匯總以及歷史統計數據的分析。
(5)敏感性原則。必須能夠從某壹方面反映企業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通過指標值的波動來把握企業生產經營的情況。
2.2預警控制指標體系的設置
企業運營
(1)反映償付能力的指標
(1)資產負債率:是衡量企業長期償債能力的指標。
(2)流動比率:是反映企業用營運資金償還負債能力的指標。
(3)速動比率:是反映企業快速償還流動負債能力的指標。
(2)盈利能力指標
①銷售利潤率:反映企業單位銷售額中所賺取的增值部分。
(2)資產收益率(=銷售利潤率×資金周轉率):是衡量全部工業資產盈利能力的指標。
(3)成本費用利潤率:是反映企業投入生產成本和費用獲取利潤能力的指標。
(3)經營效率
(1)存貨周轉率:是產品銷售成本與平均存貨成本的比值,反映企業銷售能力的強弱和存貨是否過剩。
(2)應收賬款周轉率:是反映企業流動資產周轉率的指標。
③勞動生產率:是反映勞動者勞動效率的指標。
(4)發展能力指標
①資本保值增值率:它不僅反映了企業目前的經營狀況,也表明了企業未來的發展潛力。
②產銷率:它不僅反映了銷售能力與生產能力的對比,也反映了企業未來的發展能力。
2.3預警控制綜合指標的構建
前述11指標在各自領域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但對於企業的整體評價和預警控制,需要設定或構建綜合性指標。
(1)資本利潤率
資本利潤率指標反映了投資者通過投入資本獲取利潤的能力,也反映了企業利用財務杠桿獲取利潤的能力,是企業需要追求的最高、最根本的指標。
(2)運行安全率
該指標是從企業相對利潤的角度來評價企業的經營狀況,其大小反映了虧損的可能性。
相關信息:對公司超範圍經營行為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