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有資金。這主要是自己的存款。壹般工作幾年的人,或多或少都有壹些存款,這部分錢是自己創業的基本資金。
2.股權融資是指創業者或中小企業放棄壹部分股權來獲取投資人的資金,讓投資人持股成為股東,而不是借款。是壹種具有壹定風險投資性質的融資,是投資者和融資者雙方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融資方式。對於不具備銀行融資和資本市場融資條件的中小企業來說,這種融資方式不僅方便,而且可行,是創業者和中小企業現實的融資渠道。
3.債務融資是指企業家或中小企業利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或非金融機構的民間貸款進行融資。壹定期限到期後,當事人必須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向金融機構放貸需要抵押、信用、質押擔保等壹定條件,民間借貸更多依賴信用和第三方擔保;
4.政策性貸款是指政府部門出臺的支持某壹群體創業的小額貸款政策,也包括設立許多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基金,如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創新基金等;
5.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以向承租人提供融資為目的,按照承租人選定的租賃設備和供應商購買設備,承租人通過與出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以支付租金為代價取得設備的長期使用權。對承租人而言,通過融資租賃、融物等方式實現融資目的;
6.其他,包括短期典當和天使投資。天使投資主要是指有壹定資本的個人或家庭對有發展潛力的初創企業進行早期投資的壹種民間投資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五十四條
籌集公司債券的辦法
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批準後,公告公司債券的募集辦法。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壹)公司名稱;
(二)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
(三)債券總額和債券票面金額。
(4)如何確定債券利率;
(五)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債券擔保;
(七)債券的發行價格、發行日期;
(八)公司凈資產。
(九)已發行但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
(十)公司債券承銷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