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只要持股,就有話語權。而且股東持股67%,算是絕對控股,有完全話語權的優勢。565,438+0%被認為擁有相對裁決權,可以決定公司的大部分事務,34%被認為是決策請求者。
股東話語權的大小取決於持股比例,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控股股東擁有67%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壹般可以絕對保證對公司的控制和經營。其擁有的股份少則67%,多則50%,但仍能決定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經營。
1,股東的權利
具體而言,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對公司重大決策事項行使表決權;
(二)選舉公司董事、監事的權利和被選舉為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利;
(三)股息請求權;
(四)依法轉讓出資或者股份的權利;
(五)請求和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權利;
(六)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的權利;
(七)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權利;
(八)公司增資或發行新股的優先購買權;
(九)對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請求權;
(10)特殊情況下請求公司購買其股權的權利;
(11)
公司強制解散權: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公司存續將使股東利益遭受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公司內部救濟途徑用盡原則)無法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體股東65,438+0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對公司經營的建議權和查詢權;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股東的義務
公司股東的義務壹般包括以下內容:
(1)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
(二)公司成立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即遵守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義務。
股東擁有公司的股份,是因為他們在公司有財產投資,享有公司的財產收益權和參與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的權利。所以,壹個公司要想正常運營,必然離不開股東的投票。既然股東對公司的資產進行了出資,那麽股東也可以決定公司財務方面的壹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