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屬於不當得利,員工應及時返還公司;否則,公司可以通過協商,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回多發的工資。公司超額支付工資屬於勞動爭議,屬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
單位不發工資怎麽辦?
1,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2.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宏觀調控。用人單位離職後不能退還工資。如果金額小,用人單位也不會追究。如果數額較大,用人單位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勞動者無理支付。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的,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壹般公司發工資的流程是怎樣的?
壹是單位向銀行申請,與銀行簽訂代理協議;
第二,提交賬戶持有人的信息和資金;
3.將員工的銀行卡等資料發送到銀行;
第四,銀行會在每個月的指定時間發放。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