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國家有關部門是非常提倡中外合資的。中外合資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可以相互吸收對方的優勢,有利於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不斷完善,從而為中國的市場經濟做出更大的貢獻。但在經營合資企業時,各方都需要了解《公司法》第五十二條是如何規定合資企業的經營期限的。
1.《公司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合營企業經營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1.擬設立的合營企業屬於下列行業的,合營各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合營合同中約定合營期限。這些行業包括:
(1)服務行業,如酒店、公寓、寫字樓、娛樂、餐飲、出租車、彩擴、圖像處理、維修、咨詢等。
(2)從事土地開發和房地產經營;
(3)從事資源勘探開發;
(4)國家規定限制投資的項目;
(五)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要求對合營期限有約定的。
合資企業的期限壹般為30年。投資大、建設周期長、資金利潤率低的項目,由外方提供先進技術或關鍵技術生產尖端產品的項目,合資期限可延長至50年。經國務院特批,可以超過50年。
2.屬於國家鼓勵和允許投資的項目的合營企業,除上述行業外,合營各方可以在合營協議、合同中約定合營期限,也可以不約定合營期限。
3.合營各方如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向審批機構提出申請。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0個月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2.中外合資企業有什麽特點?
1,依法註冊。以《合資企業法》、《公司法》和法規作為公司設立的法律依據。
2、實行審批制度。合資企業必須由中外投資者共同建立。該項目必須經政府審批機關批準。
3.有限責任。合資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
4、* * *跟管理層。
5、生產經營活動納入國家專項規範。如果可以從國際市場購買設備和原材料;直接出口自己的產品等等。有壹定的優勢。
6.位於中國,是中國法人。
3.中外合資企業是怎麽成立的?
設立合資企業的壹般程序是:立項、談判、簽約、審批、註冊、登記。設立中外合資企業的申請由中方提出,然後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壹致的基礎上簽訂合同;審批機關應在收到全部文件後三個月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並發給批準證書;合營企業應在壹個月內向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憑此批準證書領取營業執照。許可證頒發日期為企業成立日期。
綜上,《公司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合營企業的經營期限也分為合作項目。例如,房地產業、酒店和其他服務類型的中外合資企業的經營時間壹般為10至30年。對於中國與其他國家合作的壹些關鍵技術生產項目,經國務院批準的合作期限可達50年以上。合作期滿後,可在半年前向審批機關提出繼續合作的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