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程序分為以下八步:1。訂立公司設立協議。實踐中,公司發起人往往會訂立公司設立協議,即發起人協議,以明確發起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防止發起人之間產生不必要的誤解和沖突。2.全體股東* * *簽署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可以由發起人自己起草,也可以由律師起草。但是,公司章程應當由全體股東簽字,即公司章程簽字蓋章。3.股東認繳並及時繳納出資。繳納出資是股東取得股東資格的對價和前提。《公司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公司章程確定後,發起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所認繳的首期出資額。否則應承擔不利後果:除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向已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4.聘請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公司設立的強制驗資制度是指“股東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證並出具證明”。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因其出具的評估結果、驗資證明或者驗證證明虛假,給公司債權人造成損失的,除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以外,應當在其評估或者證明虛假的金額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5.確定公司機構及其成員。為避免公司成立後群龍無首,公司發起人應及時在章程中確定公司機構及其成員。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可以是發起人或者發起人以外的民事主體。6.登記前的行政審批程序。我國采取有限責任公司設立以規範原則為主,許可原則為輔的立法態度。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須經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7.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8.公司登記機關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股東人數符合法定人數;(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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