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註冊公司 - 公司貸款和股東有關系嗎?

公司貸款和股東有關系嗎?

1.公司貸款和股東有關系嗎?

1.公司貸款和股東有關系嗎?如果以公司名義貸款,股東利益會受損。如果是個人貸款,對股東影響不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九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挪用公司資金;(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四)違反公司章程或者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與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為自己或者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相同的業務;(六)接受他人的委托,將與本公司的交易視為己有;(七)擅自泄露公司秘密;(八)其他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行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的收入歸公司所有。第壹百五十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二、股東相關權利1。知情權《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有權向公司了解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報酬情況;股東(大)會有權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股東大會,接受股東質詢。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股東在行使上述知情權、獲取相關信息時,應向工商部門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如工商部門要求提供證明股東身份的其他材料,如股東證書等,股東可向公司申請協助制作和發放。出於利益考慮,在查詢工商檔案時不想被公司知道的股東,也可以找律師進行查詢。隱名股東不適用帶證查詢工商信息的方式。因為工商部門無法直接核實股東的真實身份。匿名股東只能通過公司協助或律師代理人查詢公司工商註冊信息。2.決策表決權股東有權出席(或委托代表出席)股東(大)會,根據股份比例或其他約定行使表決權和審議權。《公司法》還賦予了請求撤銷違法決議的權利,規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召集程序和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撤銷。3.有表決權的股東有權投票和被選舉為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4.受益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領取股息,然後在公司終止後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賠償,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余資產。5.解散公司的權利《公司法》第182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股東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持有公司全體股東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解散公司。6.股東代表訴訟“股東代表訴訟”是指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怠於行使權利。符合條件的股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提起損害賠償訴訟。(1)機制:既是代表又是代理,具有公益目的。它不同於集體訴訟(代表人訴訟)和集團訴訟。(2)原告資格:有限公司的任何股東,連續65,438+0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65,438+0%以上股份的,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訴訟。(3)被告範圍:第壹類是《公司法》第151條規定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另壹類是第151條第三款規定的“他人”,即他人侵害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符合條件的股東也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這裏的“其他”應包括任何侵害公司利益的自然人和企業,如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或非法占用公司資產的債務人。(4)責任原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導致公司損害結果的發生。(5)舉證責任:歸責原則中規定了“過錯責任”,由原告舉證。(6)前置程序:壹般情況下,股東不能直接向公司報告,而應先征求公司意思,即以書面形式請求監事會(監事)或董事會(執行董事)擔任公司代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其他。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使公司利益受到不可挽回的損害的, 符合條件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提起訴訟。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股東可以依照上述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7)訴訟結果的歸屬:屬於公司,不屬於股東個人。股東只是按照股份比例分享財務上勝訴帶來的股東利益。註:股東代表訴訟解決了以往公司權益保護中主體缺位的問題。7.優先股東在公司增資或者發行新股時,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認購權,有限公司股東也有向其他股東轉讓股份的優先權。8.提議召集權全稱臨時股東大會提議召集權。但在特殊情況下,為了擴大公司利益,更大程度地實現股東利益,在滿足壹定條件的情況下,股東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綜上所述,對於股份公司來說,股東和公司法人是密不可分的,法人的每壹個決定都要和股東商量。如果公司法人作出的決策不與股東商量,股東的利益很可能受到損害。所以要團結壹心經營公司才能更好的發展。

2.公司大股東的借款是否與公司法人有關?

如果以公司名義貸款,股東利益會受損。如果是個人貸款,對股東影響不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九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挪用公司資金;(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四)違反公司章程或者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與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為自己或者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相同的業務;(六)接受他人的委托,將與本公司的交易視為己有;(七)擅自泄露公司秘密;(八)其他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行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的收入歸公司所有。第壹百五十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為什麽企業貸款不簽字而大股東是自然人簽字,以後誰來承擔責任?

如果法人以公司名義放貸,就要負責任。如果是大股東的個人借款,由股東自己承擔,與法人無關。

1.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

比如在代表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字會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後果;如果企業破產,承擔個人責任,法定代表人以後經營企業會受到很多限制;

企業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可以限制法定代表人人身,如拒不執行判決,法定代表人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到刑事處罰,等等。以上只是壹個列表,並不完整。

2.法人設立時沒有瑕疵(如出資瑕疵)的,其損失責任由法人自行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定代表人。當然,如果是國企,如果法定代表人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者應該給予行政處分;

3.個人獨資法人只要能區分法人財產和個人財產,就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債務時,由公司以其全部財產承擔,個人股東不負責任,但設立時出資瑕疵的除外。

  • 上一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商學院教師
  • 下一篇:關於UPS(聯合包裹服務公司)。急!明天下午就要交了!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