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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程序的特殊性體現在

公司分立程序的特殊性體現在

公司分立程序特殊性的體現:

1.原公司因公司衍生分立(A公司分為A公司和B公司)而減少資本時,原公司無需辦理法定減資手續。

2.雖然公司分立程序中也設置了債權人“通知程序”(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但並未賦予債權人“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的權利。

3.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公司與債權人就分立前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4.司法解釋

(1)企業分立時,對原企業債務承擔有約定並經債權人同意的,按當事人約定辦理。

(二)企業分立時對原企業債務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或者有約定但債權人拒絕承認的,由分立後的企業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分立企業之間對連帶責任後原企業的債務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分割時的資產比例分割。

公司分立的程序步驟有哪些?

公司分立的程序步驟:

1.公司股東會作出特別決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分立。

2.審核公司現有資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清單。

3.公司股東會根據審計報告確定分立方案。分割方案應當包括分割形式、分割前後的公司名稱、分割前後的公司註冊資本、分割後原公司的債權債務繼承方案、本公司在其他公司的股份處置等內容。

4.在股東會作出決議後65,438+00日內將公司分立通知債權人,並於決議作出後30日內在報紙上刊登分立公告,公告日不少於45日。分立公告應當包括分立各方的名稱、分立形式、分立前後公司註冊資本、債務清償或者擔保情況的說明。

5.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分立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公司申報債權。

6.公告發布後四十五日內,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新登記或者註銷登記。

公司分立的程序步驟有哪些?公司分立的程序步驟大致可分為六步;公司的分立程序有什麽特殊性?公司分立程序的特殊性體現在四個方面。以上,小編已經具體梳理過了。妳研究過嗎?謝謝大家,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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