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類型,公司主要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企業可以包括合夥企業和其他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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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獨立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社會經濟組織。在壹些西方國家,企業法人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在中國,除了企業法人,還有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等企業法人類型。隨著我國以公司制為基礎的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後我國的企業法人將主要指公司法人。符合資金數額、企業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住所等法定條件的社會經濟組織。國家法律規定,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經主管機關(工商部門)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公司的具體特點是:(1)必須依法成立。即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方式和程序設立。(2)以盈利為目的。《公司法》規定,公司“以提高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實現資產保值增值為目的。”這是公司區別於其他法人組織的顯著特征。(3)必須具備法人資格。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為企業法人。根據企業財產組織方式的不同,企業在法律上可分為三種類型:第壹種是獨資企業,即由單壹主體出資設立、經營、管理、受益和承擔風險的企業;第二種是合夥企業,即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資者設立、經營、管理、獲利、承擔風險的企業。第三種是公司制企業,即依照公司法設立的企業。從概念範圍上看,公司是企業的壹種形式,也屬於企業的範疇。另壹方面,企業不壹定是公司,而是壹個大的概念,除了公司還包括獨資和合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