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減持壹直被投資者視為利空。每當有大股東減持的消息,不僅個股會大跌,如果集中減持,也會對整個股市產生沖擊和影響。大股東和董事的高度集中和大規模減持,沖擊了市場,給其他投資者帶來了傷害。
大股東減持,尤其是大規模減持,是企業前景不樂觀的征兆。更重要的是,國內的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大多不是為了投資更好的行業和更好的項目,而是轉移資金或者圈錢走人。
擴展數據:
65438年10月7日,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減持股份的若幹規定》。
新規從多方面限制和約束大股東減持。其中,為避免大股東、董事大規模減持對市場造成沖擊,給其他投資者帶來傷害,規定明確要求,大股東三個月內在證券交易所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而且減持計劃必須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這樣大股東減持對市場的影響會很小,對大股東行為的約束會很強。
大股東減持壹直被投資者視為利空。每當有大股東減持的消息,不僅個股會大跌,如果集中減持,也會對整個股市產生沖擊和影響。為什麽大股東減持被投資者視為負面?投資者認為,大股東減持,尤其是大規模減持,是公司前景不樂觀的信號。更重要的是,國內的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大多不是為了投資更好的行業和更好的項目,而是轉移資金或者圈錢走人。
正因為如此,對大股東在壹定階段減持的行為進行適當的限制和約束是非常必要的。即使這種方式有點過於行政化,但在股市還沒有完全健康有序,大股東行為還不規範,劣幣還在市場上橫行的情況下,也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在中國股市,相當壹部分上市公司對其他股東相當苛刻和吝嗇——長期不分紅,長期不回報投資者。但對大股東和董事相當大方,經常采取壹些不規範的動作擡高股價,然後大規模減持套現。顯然,造成這種現象的最根本原因是市場監管不嚴,企業行為不規範,退市制度不嚴。相反,如果制度完善,制度健全,監管嚴格,不允許大股東或董事會董事減持長期不分紅的企業,連續三年信息披露不準確或不及時的企業必須退市,那麽大股東就不會忽視其他投資者的利益,也不會盡力讓企業受益。只有企業好,大股東才能獲得相應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