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規範會議管理,提高會議組織實施效果,保障各項會議工作正常開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會議包括董事會、黨委、總經理辦公會、黨政聯席會議、職代會、機關各職能部門組織的全公司性不定期工作會議,外出開會和接受外部檢查、調研、考評。
第三條各類會議由綜合管理部統籌管理和策劃,其他部門組織的會議由部門自行承辦,綜合管理部協助並登記備案。
會議管理的四個原則
,精簡。要盡量減少會議次數,縮短會議時間,減少參會人數。能合並的會議盡量合並。
,高效。要考慮組織會議的必要性,會議內容要明確,與會人員要做好充分準備。
,務實。開會要註重實效,集中精力研究解決實際問題,做好會後督促落實工作。
,節約。會議要節儉,涉及費用的會議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嚴禁鋪張浪費。
第5條會議準備
公司組織的各類會議,凡涉及相關部門的,應積極配合各部門,保證會議所需人、財、物的合理高效配置。
任何涉及外部檢查、審查等的會議。上級主管部門、業務主管部門、地方行政部門,各承辦部門必須提前通知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做好接待準備工作。
會議組織部門要做好會前準備工作,將會議主持人、會議議題、議程、時間、地點及會議相關信息報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統籌安排或協助組織部門做好會議準備工作。
需要媒體部門參加匯報會的,召集部門應提前請示分管領導,並根據分管領導的指示通知綜合部。
對於參會人員大致相同、內容相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綜合部請示領導後可酌情合並。
第六條會議管理
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的全公司性會議,須經分管領導批準,並提前壹個工作日填寫會議室預訂單提交綜合部,註明是否需要茶水、音響、投影等服務。
會議內容由組織部門的專門人員進行記錄和整理。會議記錄和書面記錄中應明確列出參會人員名單、請假人員名單和無故缺席人員名單。會議紀要應在會議召開的次日內由主管領導審批簽發。
各類會議的材料、記錄、紀要、簡報、照片、錄像、領導講話等由會議記錄員按時整理歸檔。
承辦部門要重點抓好會議落實,按照督辦制度跟蹤檢查落實情況,反映落實中存在的問題。
,參加外部會議,參會人員應在會後向綜合管理部提交會議材料,綜合管理部簽署意見後方可辦理財務報銷手續。根據會議內容,綜合管理部將信息轉發相關部門,或報請相關領導召開專題會議。
舉行大型會議時,綜合管理部應提前通知安保人員引導車輛停放,並負責維護會場外的秩序。會議組織部門要宣布會場紀律,並設專人維護會場秩序,以達到預期效果。
會議結束後,主辦單位應安排與會人員有序離開會場。多功能會議室組織的會議結束後,如果有外部領導參加,請主席臺領導先離開會議室,其他與會人員從最後壹排依次離開。
第七條會議紀律
與會人員必須按會前通知的時間準時參加會議,無特殊情況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如果他們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會議組織者請假。會議期間,與會人員如需處理緊急事項,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