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數額在壹萬元以上的;
受賄數額不滿壹萬元,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壹)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
(二)向三人以上行賄的。
(三)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
(四)給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貪汙賄賂是指貪汙、挪用公款作為個人資產或者通過損壞公共資產來提升個人資產,屬於貪汙;受賄是指企事業單位相關負責人利用自己的職權收受他人財物。懲治貪汙賄賂犯罪是我國現階段反腐敗鬥爭的重點。將貪汙賄賂犯罪列為刑法分則中的專章,作為壹個獨立的罪名種類,對於加強國家廉政建設,突出反腐敗重點,有效遏制職務犯罪具有積極意義。
單位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員工進行商業賄賂時,如果屬於公司行為,且法定代表人知情,則法人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會被批捕。另壹方面,如果法定代表人不知道,就不會被逮捕。
法律依據:《刑法》第164條,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職工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