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企業協商達成和解:債權人可以與企業協商,達成和解協議,通過協商解決債務糾紛,如分期還款、債務減免等。
2.尋求法律援助: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司法程序強制執行企業的財產和資產。如果企業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也可以采取拍賣、變賣債務人財產、查封財產等措施強制執行。
3.向擔保人追償:如果企業在借款時提供了擔保,債權人可以向擔保人追償,要求其承擔企業的債務。
要執行,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被執行義務:被執行人必須有法定的被執行義務,如不履行合同、不支付貨款、罰款等。
2.生效判決:被執行人所涉及的判決、裁定必須已經生效或者被認定具有執行效力。
3.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相應義務,需要根據判決、裁定等法律文書強制執行。
4.擁有可執行財產:被執行人需要擁有可執行財產,包括銀行存款、房產、股權、車輛等財產。
綜上所述,如果企業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債權人追債會比較困難。債權人在借款時應仔細審查企業的財務狀況和信用記錄,盡量避免出現企業不能履行債務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2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及其他財產。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公司投資和持股協議
?本投資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20xx年10月30日(65438)在中華人民共和國xx省xx市簽署:
?甲方:XX公司,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地址: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公司,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地址: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