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股東無需承擔還款責任的情況。
首先要看企業的性質。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份額承擔有限責任。如果股東已經按照股東協議將出資全部到位,則不需要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資不抵債的股東沒有清償經營虧損的義務。股東之前未足額繳納出資比例的,需要按規定補足出資額,補足後無需承擔債務責任。
二是要求股東承擔還款責任的情形。
如果企業是合夥企業,那麽股東需要承擔還款責任。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二條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無論妳的出資比例如何,壹旦企業債務不能清償,合夥人股東承擔無限賠償責任。這裏所說的無限償還責任,是指如果企業的資產不足以償還企業的債務,將加入到股東的個人資產中,以清償企業的債務。
第三,擔保需要承擔還款責任。
有時候雖然是以企業名義貸款,但是貸款機構會加壹個法人或者股東作為擔保人。股東在企業貸款過程中作出擔保的,必須承擔擔保責任。如果企業不能正常還款,做擔保的股東必須承擔還款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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