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上市條件
1.公司上市的條件首先要從公司的經營狀況來看。
(1)對公司經營期限有嚴格要求,公司必須持續經營3年以上。有限責任公司改制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期限可以連續計算。
(2)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應合法合規,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三)最近三年公司主營業務、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重大變化。
2.從公司成立開始。
公司股東出資按時到位,不存在虛假出資。發起人或股東以實物出資的,應辦理財產所有權轉移手續,即出資已從出資人名下轉移到公司名下。公司股權清晰,不存在權屬糾紛。
3.從公司的船費來看。
公司註冊登記的註冊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公司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比例超過10%。
二。金融服務公司的註冊程序包括
成立條件
根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第五條-第10條規定,設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壹)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註冊資本為6543.8億元人民幣,由財政部撥付。
(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並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
(3)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分支機構必須經財政部批準,並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營業執照,並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
(四)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當設行長65,438+0人,副行長若幹人。總統和副總統由國務院任命。行長代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行使職權,負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管理。
(五)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任職資格審查。
(六)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事會的組成、職責和工作程序參照《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執行。
設立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條件:
(壹)註冊資本達到最低限額。
(二)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
(三)符合《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四)具有熟悉金融及相關業務的管理和評價人員。
公司註冊所需材料
1.股東和法人的身份證和聯系方式;
2.公司名稱和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及出資比例;
4.註冊地的租賃協議和房產證復印件;
5、財務人員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6.其他報名材料;
公司註冊流程
1,工商核名;
2.簽署工商材料;
3.工商註冊;
5.印章;
6、工商營業執照三證合壹;歸檔
7.開立銀行賬戶;
8、財務代理記賬、稅務申報或會計申報。
3.新三板掛牌的條件是什麽?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不受股東所有制性質限制,不限於高新技術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依法成立並存續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業務清晰,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機制健全,運作合法規範。股權清晰,股份發行和轉讓合法合規。上市前總股本不低於500萬股。主辦券商推薦,持續督導。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要求的其他條件。
新三板掛牌要求1:要突出主業。主辦報價券商推薦的園區企業在《中關村科技園區未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中必須滿足的重要條件之壹是主營業務突出。壹般情況下,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應占總收入的70%以上,主營業務利潤應占總利潤的70%以上。業務過於分散,對中小企業上市肯定是“減分”的事情。比如壹個主營業務是軟件開發和系統集成的企業,有小規模的子公司從事文化廣告傳媒。這些子公司與企業的主營業務聯系不緊密,應該進行重組,集中力量做好主營業務。
新三板掛牌要求二:同業競爭應對企業實際控制人或大股東從事的其他業務,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是中證協等主管部門備案和審核的重點。具體關註事項包括:是否存在與同壹實際控制人下的上市公司存在同業競爭的企業;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兼任真實職務,財務人員是否在關聯企業兼職;企業改制時,發起人是否將相關資產和構成同業競爭關系的業務全部投入股份制企業。
新三板掛牌要求:保證持續經營雖然新三板掛牌條件中沒有明確的財務指標要求,也沒有硬性規定企業是否盈利,但是必須保證企業的持續經營,也就是企業經營...新三板掛牌要求6。在所在子行業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導致註冊設立存在缺陷。新三板五掛牌要求。這也是企業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企業改制時。比如利潤沒有完全揭示,企業是否盈利沒有硬性規定,涉及管理和環保,財務人員是否在關聯企業兼職,人才是核心競爭力。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也是主管部門審計的重點之壹,這是根本,資產歸屬和實際規範經營。他們是輕資產、不做廣告的中小型科技企業。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
第120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
第121條
上市公司壹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總資產30%的,應當在股東大會上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
第123條
上市公司應當設立董事會秘書,負責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股東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
第124條
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決議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表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董事會會議必須有過半數的無關聯董事出席方可召開,董事會會議作出的決議必須有過半數的無關聯董事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董事不足三人的,應當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