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法人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後30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企業法人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後30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工商登記或者註銷登記。
根據《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名稱可以改嗎?1.程序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提出申請。受理審查員初審合格後,出具受理通知書或申請材料回執;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2.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通知書》,並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3.1個工作日內(申請材料實質內容需要核實的除外),申請人持《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證窗口換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申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署)應註明具體委托事項、委托人權限和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四)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名稱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5)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6)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申請名稱超出其公司登記機關管轄範圍的,其公司登記機關應當向有名稱登記權的公司登記機關申報。
註: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名稱變更。以上項目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應加蓋與原件壹致的公司和代理機構的公章。
第三,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
第二十六條公司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變更登記事項。
第二十七條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章程的,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登記事項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第二十八條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三。更改公司名稱的程序更改公司名稱的程序比較簡單:首先妳要去工商局進行“商號的重復核定”,也就是看有沒有其他企業在使用妳的新名稱。如果沒有其他企業在使用,那麽工商局會發出名稱核準通知書。在這篇文章中,我將介紹公司名稱變更的程序,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壹)批準單位(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1.企業名稱預先/變更審批表
2.企業擬了壹個新名字。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復印件。
4.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受理企業變更登記申請(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三)工商受理、許可(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1.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公司公章)
3、企業名稱變更通知書
4.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領取新營業執照時可收回正本)。
5.章程修正案(法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照片將在受理後的第二天起七個工作日內發出。
(四)刻制備案公章
1.必須刻原公司公章和公章。
2、新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與原件核對)
3.法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原件備查)
4.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與原件核對)
5.刻章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驗收後第二天取章。
(5)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變更
1,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2、新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與原件核對)
3.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與原件核對)
4.組織機構代碼證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驗收後第三天發照片。
(6)國家和地方稅收的變化
1.原產國和當地稅務的稅務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國稅、地稅稅務變更申請表(加蓋公司公章)
3、新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加蓋新公司公章,與原件核對)
4.新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公司新公章並與原件核對)。
驗收後第三天發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