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收回公司債務的商業技能
1.選擇收款賬戶的時間。壹般來說,下午比上午好。由於上午人氣旺盛,達成解決方案並不容易。下午人懈怠,容易接受意見。
2.註意選擇討債的原因。不要說妳是因為經濟困難來收賬的。這就給了債務人壹種高高在上的感覺。讓他因為負債而感到尷尬。
3.恢復的步驟應該是壹致的和持久的,而不是松散的和緊張的。
(二)追討企業債務的法律技巧
1.第二次簽訂還款協議,並對協議進行公證。討債的時候可以和債務人簽訂還款協議。在這份還款協議中,妳要註意還款的具體方式和期限。為了保證本協議的效力,還款協議必須事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
2.提起訴訟的同時申請訴訟財產保全。壹旦法院受理訴訟保全申請,法院會立即凍結被保護方的資產,幾個月後失去大量流動性,這對經濟和社會都是非常致命的。壹般來說,在債務關系明確的情況下,被保全方為了盡量減少損失,會盡快償還。
公司欠錢了怎麽辦?
(1)咨詢
公司欠款的時候,首選是協商,最省時省力。
(2)托付單的請求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為督促債務人履行壹定義務而作出的法律文書。
法院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有某些條件:
1.要求債務人支付金錢或證券;
2.請求支付的款項或者證券已經到期,金額已經確定,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已經陳述;
3.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4.支付令可以送達債務人。
(3)起訴
如果支付令發出後對方不同意,那麽妳只能選擇起訴。公司欠款的訴訟適用我國民事壹審普通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條人民法院對因壹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執行困難或者其他損害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裁定保全財產、責令實施某種行為或者禁止實施某種行為。當事人不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能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被責令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第二百壹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債權人提供的事實和證據清楚、合法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內未提出異議或者未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百壹十七條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監督程序,支付令自動失效。支付令失效的,應當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壹方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