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報告和通知
壹旦發現公司印章丟失,應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取得報案證明。同時會在公司內部下發通知,提醒員工註意印章丟失可能帶來的風險,暫停使用原公司印章。
第二,準備補充材料
補辦公司印章需要準備壹系列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報備證明、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公司章程、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等。確保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便順利通過更換程序。
第三,提交換證申請
向公司登記機關(壹般是工商局)提交準備好的換證材料,填寫換證申請表,繳納相關費用。提交申請時,壹定要仔細核對所有信息,確保正確無誤。
四、等待審核並獲得新的壹章
公司登記機關收到申請後進行審查。批準後,將頒發新的公司印章。收到新章時,公司應核對新章信息,確保與申請時提交的信息壹致。
動詞 (verb的縮寫)更新相關文件和記錄
完成更換後,公司應更新相關文件和記錄,如合同和協議,並告知合夥人和相關部門新章的使用情況,以確保公司的正常運營。
總而言之:
公司印章遺失的,應當及時向公司報告並通知公司,並準備相關材料,報送公司登記機關補領。在補辦過程中,要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認真核對所有信息。完成替換後,更新相關文件和記錄,以確保公司的運營不會受到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7條規定: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章管理條例
第5條規定: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偽造印章、使用偽造的印章或者冒用其他單位的印章,否則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