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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理論的國家模型

全球公司治理的比較與演變1,分類

學術界根據各自的研究需要,對世界各國采用的公司治理模式進行了分類。伯格洛夫(1997)將全球公司治理模式概括為“內部-外部”、“距離-控制”、“市場基礎-關系導向”和“市場基礎-銀行基礎”。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分類結果是區分了世界上典型的公司治理模式,即以美國和英國為代表的市場導向型模式即英美模式,以及以日本和德國為代表的銀行導向型模式即德日模式。前者也被稱為股東治理模式。由於這種制度對公司信息的披露有嚴格的要求,所以常被稱為“信息披露型制度”(Nestor and Thompson,1999)。後者凸顯了銀行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法律法規往往禁止“投機”活動,而不是堅持嚴格的信息披露。主要依靠主銀行或全能銀行的外部相機治理機制,與不同利益相關者共同參與的內部治理機構,被認為更接近利益相關者治理模式。

LLSV(1998)利用49個國家和地區的數據,區分四種傳統法律體系來解釋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因此將全球公司治理模式分為四種:盎格魯-撒克遜模式(包括美國、英國和前英國殖民地)、法國模式(包括法國、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地)、德國模式(包括中歐和日本)和斯堪的納維亞模式(主要包括北歐國家)。

Claessens等人(1999,2000)調查了9個東亞經濟實體的近3000家公司,發現東亞模式中出現了壹個新的代理問題,即大股東利益侵犯小股東利益,並總結了東亞企業的共同特征。可汗(2001)總結為兩個方面:第壹,東亞企業大多由家族控制;第二,家族控制往往通過股權金字塔、橫向持股和偏離壹股壹票規則等手段得到加強。他將東亞家族企業的公司治理制度視為與市場化、銀行化並行的新型制度。

此外,也有學者研究了轉軌經濟模式。這種模式主要存在於俄羅斯、中東歐等轉型經濟國家。它們的共同特點是有大量的大型國有企業需要重組,同時又繼承了原有混亂的法制。在轉型經濟國家,公司治理最突出的問題是內部人控制,內部人控制最典型的國家是俄羅斯。由於內部人持股占多數,內部人利益體現強烈,管理者實際上依法持有企業的控股權(青木昌彥,1995b)。內部人(在波蘭通常是經理和工人)在持有或控制了公司的多數股份後,成為了新的“所有者”。他代表的是自己或者集團的利益,而不是普通股東的利益。(Cull,Robret,2002)和(Schutte,Clemens,2000)對捷克進行了研究,研究表明,在捷克私有化的企業中,管理者在所有者實際不在場的情況下,利用手中的權力侵吞了大量的企業資產,造成了所謂嚴重的“隧道效應”問題。這是制約捷克私有化企業迅速重建的壹個重要因素。

2.為什麽會有這樣的差別?

有兩種典型的理論觀點:壹種是政治起源論;人們認為,各國公司治理契約的形式與該國的文化傳統、法律規定和政治利益集團的尋租有關。Roe(2000)認為美國區別於歐洲國家的主要政治因素是否具有深刻的社會民主性。英美是個人主義和民粹主義很重的國家,人們對權力的集中有壹種持久的不信任。無論這種權力集中是在政府內部還是外部。而且全民參與的競爭性選舉和社會利益集團的普遍存在,強化了經濟權力的分散,最終導致企業股權結構的分散。相對而言,德國和日本的市場體系不完善,集體主義思想深厚,社會追求對公民的長期承諾,所以企業的股權結構比較集中。從法律資源來看,各國公司治理的差異在於對股東保護的不同。為了說明這壹點,英美法系國家對外部投資者——股東和債權人的保護力度最大,而法國大陸法系國家對外部投資者的保護力度最弱,而德系國家和斯堪的納維亞的法國國家則介於兩者之間。與投資者保護強的國家相比,投資者保護弱的國家公司控制權更集中,而投資者保護強的國家則有伯利和手段風格。二是路徑依賴理論。認為各國公司的所有權結構和治理規則是由國家的初始條件決定的,其中效率和政治集團的求祖是關鍵因素。戈登(1983)施萊弗和維斯尼(1997)認為投資者的法律保護和所有權的集中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的關鍵因素,因此他們認為美國、英國、德國和日本擁有世界上最好的公司治理制度。OECD《公司治理準則》認為,壹個好的或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具有國家特色,它必須與自身的市場特征、制度環境和社會傳統相協調(OECD,1999)。

當日本經濟在20世紀80年代沒有出現問題時,以銀行為中心的公司治理顯示出穩定性的優勢。人們認為,具有長遠眼光的銀行可以使公司主要關註長期投資決策。90年代,隨著日本經濟的崩潰,人們改變了看法。康和圖爾茨(1998)認為,日本銀行遠不是理性投資的推動者,它們錯誤地施加了軟預算約束,並向效益下滑、需要重組的公司提供過渡性貸款。Edwards and Fisher,1994)和Hellwig (1999)認為德國的銀行也在衰落,無法提供有效的公司治理。英美模式既有輝煌的時代,也有危機的時代,尤其是2001以來,安然、世通、施樂的假賬醜聞層出不窮,也讓人對其公司治理效率產生懷疑。東南亞的家族控制模式曾經創造了“東南亞奇跡”,但1998以來的金融危機暴露出諸多嚴重缺陷。1,收斂理論

(1)收斂到以股東為中心的模式。早期研究公司治理的學者認為,以股東為中心的英美模式比其他模式更有效,將來也壹定會成為主流模式。尤其是二戰後壹直到70年代,美國公司壹統天下,人們認為英美模式是世界上最好的。福斯特(2001)、伊斯特布魯克和丹尼爾(1991)認為,國際市場競爭的壓力將驅動各國公司治理向統壹效率模式演變,即股票市場發達、所有權分散的股東導向模式。Jacopy(2001)的研究表明,歐盟和日本立法的大量變化使得關系型治理體系向美國市場治理模式趨同。

(2)向利益相關者模型趨同的觀點。

70年代後,弗裏曼、唐納森、布萊爾、米切爾等。認為利益相關者模式比股東優先模式更有生命力,也是各種公司治理模式的趨同方向。從全球公司治理模式的特點和實際運作模式來看,日本和德國的公司治理模式更接近利益相關者模式。日本和德國經濟在二戰後崛起,並在20世紀70年代後長期保持強大的競爭優勢,為利益相關者治理模式提供了有力的證據。

(3)法律趨同和功能趨同

2.反對趨同論①法律觀點

Roe,哥倫比亞大學法學教授

②政治文化觀

③路徑依賴觀點

中西公司治理理論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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