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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分紅程序

法律分析:1。因此,董事會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然後股東大會討論通過該方案。2.分紅是稅後利潤,應先提取65,438+00%的利潤,納入法定公積金。如果之前有虧損,先用利潤彌補虧損,然後提取當年公積金,再按照分配方案分配當年利潤。3.股東大會決議後,可從分配股利前的稅後利潤中提取壹部分任意公積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有分紅權和優先購買權的股東,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得紅利;公司增加資本時,股東有按實繳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權利。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分紅或者不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壹百六十六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前,應當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也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的稅後利潤,由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得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的除外。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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