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註冊公司 - 股東為公司提供擔保。

股東為公司提供擔保。

法律主觀性:

公司擔保債務的股東是否需要承擔,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1。通常情況下,股東不需要對公司的擔保債務承擔責任。公司是具有獨立財產的企業法人,公司以自有財產承擔擔保責任。股東僅以認繳的出資額或認繳的股份為限承擔責任。2.股東未足額出資的,債權人可以要求股東在未繳出資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3.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有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零五條:本法及公司章程規定公司重大資產的轉讓、出讓或對外擔保必須由股東大會決定的,董事會應及時召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應對上述事項進行表決。很明顯,公司章程可能有其他規定,章程不經股東大會表決也是合法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九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三)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公司法》第壹百五十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法》總則第五十二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壹百五十條規定情形的,股份有限公司連續壹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65,438+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會有本法第壹百五十條規定情形的,上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接到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接到請求後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使公司利益遭受不可彌補的損失的,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提起訴訟。以上是股東享有的上訴權。只有當公司決議嚴重違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時,股東才有可能撤銷該決議。如果擔保的會議或表決過程存在嚴重的程序性缺陷,股東當然可以享有上訴權,但如果只是程序性問題,則不能向法院申請撤銷,只能走上述訴訟渠道。另外,雖然可以撤銷決議,可以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但只能是公司內部的事情,不影響對外擔保的效力,除非擔保人或被擔保人有明顯的惡意。

  • 上一篇:公司想上市,說會給我們期權。妳什麽意思?我們會得到什麽樣的好處?
  • 下一篇:關於倉鼠的所有知識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