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是指股東只是公司的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不對公司的經營承擔連帶責任。即使公司未來出現債務問題,股東也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變更股東的手續很簡單,去工商局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備案即可。
現在不處理麻煩也沒關系,直接無視就好。畢竟妳並沒有實際貢獻,公司運營好不好對妳來說並不重要。如果有壹天他讓妳辦理股東變更,妳只需要配合,簽字就行了。
有限責任公司承擔的賠償和法律責任有哪些?壹般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資不抵債時,個人股東不需要承擔連帶賠償。但公司存在註冊資本抽逃或虛假出資的,可要求個人股東在應繳納註冊資本限額內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哪些事項?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第三十三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壹)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二)股東的出資。(三)出資證明書的編號。股東名冊記載的股東可以根據股東名冊行使權利。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註冊資本是公司承擔法律責任的財務基礎嗎?不是,在有限責任公司中,公司的全部資產是公司承擔法律責任的財務基礎。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在有限責任公司中,法人與股東之間的關系是按照出資比例享有權利。三人享有的股份幾乎壹樣,都沒有超過50%,享有的權利也基本相同。至於問問題誰說了算,那就看妳們內部的協調統壹了。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怎麽樣?妳可以把妳的股權轉讓給其他三個股東。也可以轉讓給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但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應當購買轉讓的股份;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如果還是不行,可以起訴法院解散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被開除或除名嗎?什麽是股東開除或除名?是強迫股東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或股權,然後取消其在公司任職資格的行為。
我國現行《公司法》沒有明確規定是否可以開除股東,理論界也存在壹定分歧。但在司法實踐中,也出現過法院支持股東退市的案例。比如沈和深圳中電照明有限公司
筆者認為可以在公司內部建立股東除名機制,這有利於打破公司僵局,有利於公司的穩定和發展。但由於法律規定不明確,罷免股東需謹慎,最好在法律專業人士的指導下進行。
股東退市必須嚴格把握相關前提條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法定程序並嚴格執行。
壹、股東除名的前提和條件:
1.公司章程對股東除名有明確規定,規定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法規、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序良俗。
2.公司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股東違反了公司章程中的“退市”條款。
二、股東除名的程序
股東除名的具體程序可以通過非訴訟和訴訟解決。
1,非訴程序
①召開股東大會。由於退市事項關系重大,應當召開股東會對股東退市事項進行表決,決議應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退市股東未出席股東大會的,應當及時將決議通知退市股東。
(2)清算被除名股東的股份。因為我國公司法不允許股東抽逃出資,被除名股東的股份處置,既可以由其他股東協商,也可以由公司按法定程序減資。股權轉讓價格可以按實際轉讓股權時公司的凈資產值計算。
③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2.訴訟
公司可以將其股東作為被告除名,並請求法院命令被告轉讓其所有股份。然後根據法院判決去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采用非訴訟程序的優點是成本低、程序簡單。但由於我國大多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辦理股權變更登記需要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僅依據股東大會的退市決議,工商部門可能不予核準。而且對雙方的股權轉讓價格也有影響。BR走法律程序的弊端是成本高,程序復雜,需要立案、審理、判決等壹系列過程。但它的優勢是顯而易見的。壹方面,由於司法機關的介入,“開除股東”具有法律效力。另壹方面,拿著法院判決書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也不會有什麽阻力。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什麽權利?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主要有以下權利:(1)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的權利;(二)簽署股東協議的權利;(三)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應當對未按照章程規定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四)取得出資證明書的權利;(五)股東有權記載於股東名冊;(6)股東可以依據股東名冊主張權利行使權利;(七)有權要求公司及時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股東身份登記或者變更登記;(八)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的權利;(九)合理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權利;(10)請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權利;(11)按照實繳出資比例或者按照約定分配紅利和優先認購新增資本的權利;(12)財務會計報告獲取權;(13)要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進行分紅;(14)出席股東大會的權利;(15)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權利;(16)如果義務人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的義務,代表1/10以上的股東有權自行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17)有權監督股東大會按程序正常召開;(18)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真實性的監督權;(19)有權按照出資比例或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表決權;(20)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21)股東優先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22)對決議有異議的股東有權要求公司收購;(23)公司如不購買股權,有權向法院起訴;(二十四)股東的繼承權;(25)10%以上有表決權的股東請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權利;(26)參加清算組的權利。
兩個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壹個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需要什麽手續和費用?這個問題有點復雜。我先簡單說壹下。
首先,如果兩個股東想成為1的股東,需要進行股權轉讓。比如30%的股東退出,需要做股權轉讓協議,將30%的股份轉讓給70%的股東。
協議轉讓價格壹般允許協議確定,但不能與股東權益實際價值相差太大。
簡單來說:公司註冊時資本50萬,現在公司凈資產5000萬,30%股份凈資產654.38+05萬元。如果妳還是按照654.38+05萬元的註冊資本進行轉讓,壹般情況下,工商是不會管妳的,所以允許轉讓,但是不會被稅務機關認可。
因為:妳的企業是有附加值的,所以壹般需要進行溢價轉讓,溢價轉讓是要交稅的。
如果30%的股東是公司,溢價部分需要由對方的被合並公司支付。
如果30%的股東是自然人,溢價部分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股息收入)。
還是要看妳企業的情況。轉賬前最好和妳的稅務管理員溝通好,最好是審批通過後再做。
有問題可以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