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選擇買殼上市,肯定是要考慮的,會比IPO方案更有優勢。具體來說,買殼可能有以下好處:
1,手續簡單。買殼方式相比直接上市,顯然沒有那麽多復雜的上市審批程序。
2.節省時間。運營做得好的話,買殼上市壹步到位會節省很多時間。
3.避免復雜的財務和法律障礙。如果壹些公司采用新股上市,會有更多的資金和法律障礙,完成“企業清洗”需要很大的成本。買殼更容易審計上市企業。
4.如果業務上市新股很難受到市場青睞,而公司又有雄厚的資金,那麽選擇買殼上市更有優勢。
第二,殼資源
買殼上市的關鍵是找到壹個適合企業的“幹凈”的殼。
這裏的“殼”公司是指基本停止經營的公有上市公司。其股份可能仍在交易,也可能不在交易;它可能需要也可能不需要向監管機構提交報告。
大多數“殼”公司債務很多,資產很少,或者根本不值錢。“殼”公司可能仍有壹些清算責任。比如工廠已經抵押了,或者還有壹大堆負債,比如中介費,設備租賃費,甚至還有未還的貸款。因此,在使用“殼”資源之前,我們必須仔細調查和考慮。
理想的“殼資源”應該具有以下特征:
1,規模小,股價低。這樣可以降低買殼成本,讓收購成功。
2.股東人數300~1000。300人以下的社會公眾股東太少,無法公開交易;而超過1000的人,新公司就要聯系這些人,提交信息報告,成本更高。再加上股東太多,收購總會有更多的困難。
3.負債壹定不能高,也要註意或有負債。原“殼”公司股東積累的不滿,往往在新股東入駐後爆發。
4.業務接近擬上市業務,結構簡單。
5、當然不應該涉及任何法律訴訟。否則會帶來麻煩。
當然,最好是借專業人士幫忙找空殼公司。投資銀行通常有好的建議。
第三,經營方式
下面是壹個美國殼上市的例子,重點是“反並購”上市法。“反並購”上市即借殼上市,快速、靈活、成本低。在“反並購”上市交易中,上市空殼公司以股份審批的方式收購非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股東因獲得了上市公司授予的控制權而控制上市公司。
“反並購”上市成為非上市公司在證券市場除IPO之外補充資本的唯壹五種方式。其操作可分為以下步驟。
1.初始狀態:國內企業為純國內企業;
2.原股東在百慕大、BVI等地註冊境外豁免公司(AAA離岸公司),並以該公司作為外方投資者,與原境內股東合資,或收購原境內公司凈資產,使境內公司成為外方控股公司(外方控股比例超過50%)。下面以70%為例),股權結構就更多了:
3.海外AAA離岸公司因為控制了國內70%的AAA公司,可以合並報表。然後海外AAA離岸公司和“殼”公司換股(反合並):
4.至此,殼上市完成。所有權結構變為:
從以上程序來看,“反並購”上市有四個好處:
因為是被上市公司收購,所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審查“反並購”上市公司比批準首次公開發行的申請要簡單得多。
與通過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公司不同,通過“反並購”上市的公司在籌集資金之前,其股票已在二級市場交易。由於這壹特點,“反並購”上市公司可以雙管齊下。他們在組織實施IPO前必不可少的融資宣傳工作的同時,可以在二級市場上積極創造行情,產生互補的內疚感,使宣傳工作在活躍的股票市場的支持下,更有效地吸引市場對公司的興趣,同時在大力宣傳的推動下,股價和交易量都會有所增長。
因為公司股票已經在二級市場交易,有壹個實際的價格和投資作為參考。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這類股票的風險比新公司發行的原始股要小得多。所以籌款計劃會更容易實現。
“反並購”上市的前期現金成本遠低於IPO。根據境內企業與境外公司連接方式的不同,殼上市可分為控股上市、關聯上市、合資上市和分拆上市四種形式。優勢:中國企業進行海外殼上市融資的好處很多,主要有:(1)與殼上市相比,殼上市的風險和成本相對較低。(2)境內企業在境外註冊的控股公司受境外相關法律法規管轄,在國內現行會計、審計、法律制度與國際不接軌的情況下,能夠得到境外證券市場的合法認可,從而達到引進外資的目的。(3)能夠獲得更廣泛的股東基礎,有利於殼公司的生產經營和市場開拓,有利於提高殼公司的知名度。缺點殼上市也有壹些缺陷,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壹是國內企業必須先拿出壹筆外匯或者其他資產在國外註冊成立公司,這對於目前資金短缺的大多數國企來說是非常困難的。第二,從成立海外控股公司到最終發行股票上市,需要幾年時間。壹般來說,海外證券管理部門不會批準新成立的公司發行股票上市,往往要求公司在發行股票上市前有壹定的經營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