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點:公司設立程序嚴格復雜,公司規模龐大,成員結構復雜;公司股權分散,每個股東只占公司總資本的極小壹部分。雖然股東對公司有部分所有權,但對絕大多數小股東來說是無關緊要的,股東也很不穩定。公司股份分散,人多,但只要掌握了壹定比例的股份,就能控制公司的命脈。所以公司董事會很容易損害很多小股東的利益。
擴展數據:
股東大會的職權主要包括:聽取和審議董事會、監事會和審計師的報告;負責董事、監事或者審計人員、清算人的任免;決定公司盈余和股利的分配;訂立、變更或終止轉讓或出租公司業務或財產以及接受他人業務或財產的合同;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資本、修改公司章程、解散或者合並作出決議。
董事會的職權主要包括:代表公司對各項經營事項發表意見或作出決定,並組織實施和執行這些決定;除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外,公司日常經營活動中的具體事項由董事會決定。
監事會的職權主要包括:列席董事會會議,監督董事會的活動,定期和隨時聽取董事會的報告,防止董事會違反法律和公司章程;隨時調查公司的業務和財務狀況,查閱帳冊和其他文件;審查公司清算時的結算單和清算報告;召集股東大會;代表公司處理或起訴董事。
參考資料:
股份制企業-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