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企業章程怎麽寫?有哪些優秀的範文可以借鑒?接下來我就帶來壹份股份制企業的章程範本,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規範公司行為,保護股東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禦海酒店集團公司
公司地址:八壹四大街五龍港路106號。
第三條合營公司由* * *共同投資設立。
第四條公司依法在贛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公司經濟學
營地的期限是10年.(以登記機關核準為準)。
第五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利用了這壹點。
以資本為限對公司負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
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
第二章經營範圍
註冊資本及出資方式第七條經營範圍:酒店投資、管理、運營、培訓、加盟。
第三章
第九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300萬元。
第十條公司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大會第十壹條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享有下列權利: (壹)按照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二)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的權利;(三)有權查閱股東大會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分配股利;(五)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六)優先認購公司新增註冊資本;(七)公司終止後,依法分配公司剩余財產。第十二條股東有下列義務: (壹)繳納所認繳的出資;(二)按照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三)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四)遵守公司章程。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四條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壹)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委派的監事;
(四)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壹)對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執行董事(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執行主任沒有
當其能夠履行職責時,應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六條執行董事(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和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
財務負責人,決定薪酬;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大會不得無理取鬧。
解除他的職務。
第十八條公司設總經理,總經理兼任執行董事(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計劃;
(三)制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則;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章程和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九條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壹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是公司的內部監督機構。
第二十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壹)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第七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壹條股東之間可以不經股東大會同意,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但應當告知並將轉讓協議報送備案。
第二十二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條件:
①半數以上股東(出資)必須同意;
②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出資;不購買轉讓的出資的,視為同意轉讓;③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三)通知董事會,並將轉讓協議報送備案。
第八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三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當在每壹會計年度結束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於制作完成後15日內送交公司全體股東。
第二十五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提取利潤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時,不得提取。
第二十六條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條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二十七條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的剩余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八條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於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第二十九條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的剩余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
公司的執行董事是。
第十章公司解散原因和清算辦法
第三十壹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解散:
1,營業期限屆滿;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合並、分立需要解散的;
4、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被責令關閉的;
5.其他法律原因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條公司依照前條第(壹)項、第(二)項的規定解散的,應當在五日內成立清算組。
清算組成員人選由股東大會決定;依照前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三十三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繳納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余財產;
7.代理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十四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6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登報報告。
至少公告三次的,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壹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三十五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進行清算。
算方案,報股東大會或相關主管機關確認。
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應當分別支付清算費用、員工工資水平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
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後,公司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依照第二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三十六條公司因解散而清算時,清算組應當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上市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應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三十九條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註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二章XI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七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自己的公司。
財務和會計系統。
第三十八條公司應當在每壹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和附表:
1,資產負債表;
2.損益表;
3.現金流量表;
4.財務狀況表;
5.利潤分配表。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公司提交的申請材料和證明文件真實、合法、有效。如果它們是不真實的,
造成法律後果的,由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本章程經股東簽字蓋章後,於公司登記後生效。
股東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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