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如準備上市的公司(輔導期過後),建議上市前先實施模擬股權計劃,上市後再實施員工持股和收益分成計劃。
上述方案的綜合實施還考慮了長期激勵和短期激勵的結合。壹般持股計劃設計為長期激勵,期貨期權計劃設計為中期激勵,收益分成計劃設計為短期激勵。
在股權激勵方案的設計中,還要考慮約束和激勵並重的問題,否則不是好方案。在工作實踐中發現,很多企業經營者存在嚴重的偏好激勵、回避約束的傾向,進壹步說明了上述考慮的必要性。在上面提到的備選方案中,股權激勵、期權計劃、收益* * *享受計劃更側重於激勵而非約束,所以要精心設計或與其他方案壹起實施。
股權激勵方案最終是否有效,取決於考核指標制定是否科學(很多企業的業績考核指標存在嚴重問題)
2.股票期權模式
股票期權模式是世界上最經典、應用最廣泛的股權激勵模式。其內容要點是,經股東大會批準,公司將對已發行且未上市的普通股預留股票期權作為“壹攬子”獎勵的壹部分,以預定的期權價格有條件授予或獎勵給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股票期權的持有者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行權、兌現等選擇。
股票期權模式的設計和實施,要求公司必須是公眾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用於實施股票期權的股票來源,有股票價格能夠基本反映股票內在價值的資本市場載體,運作相對規範,秩序良好。
3.股票期權模式
由於我國大多數企業無法在現行公司法框架內解決“股源”問題,壹些地方采取了變通措施。股票期權模式實際上是壹種股票期權轉化模式。北京是這種模式的設計者和推動者,所以這種模式也被稱為“北京選項模式”。
該模式規定,經公司投資者或董事會同意,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可以集團方式收購公司5%-20%的股份,董事長和經理的持股比例應占集團股份的65,438+00%以上。經營者要持股,首先要出資,壹般不低於654.38+萬元,經營者的股份份額由他出資的654.38+0-4倍決定。三年任期屆滿後,完成約定目標,兩年後可按到期時每股凈資產實現。
北京期權模式的壹大特點是引入了“3+2”的收益模式,即所謂的“3+2”,即企業經營者在3年期限屆滿後,如果不再續聘,則必須對其經營方式對企業的長期影響再進行2年的考察,通過考核後才能兌現收益。
4.期貨股票獎勵模式
股票期貨激勵模式是目前國內上市公司流行的股權激勵方式。其特點是從當年凈利潤或未分配利潤中提取獎金,股份折算成對高級管理人員的獎勵。
5.虛擬股票期權模式
虛擬股票期權不是真正的股票認購權,它是延期支付紅利,將紅利轉換為普通股。這些股份享有分紅權和股份轉讓權,但在壹定期限內不能流通,只能按規定分期兌現。該模式是針對貨源障礙的創新設計,暫以內部結算方式運營。虛擬股票期權的資金來源不同於股票期貨。它來自於企業積累的激勵資金。
6、年薪獎勵轉為股權模式
年薪分紅轉股權模式是由武漢市國有資產控股公司設計並推出的,因此也被稱為“武漢期權模式”。
7.股票增值權模型。
其主要內容是通過模擬股票期權的方式,獲取公司年末支付的公司股票凈資產與年初相比的增值利差。
值得註意的是,股票增值權並不是真正的股票,它沒有所有權、投票權和配股權。這種模式直接用每股凈資產增加值來激勵其高管、技術骨幹和董事,不需要財政部、證監會等機構審批,只要股東大會通過就可以實施,操作起來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