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就像第壹大股東的目的是為了有話語權壹樣,對吧?-總的來說,確實如此。
3.如果妳有話語權,在涉及到自己的利益時,妳壹定會為自己說話。對嗎?-完全正確。
如果公司有優質資產,大股東有權利低價賣給兄弟公司嗎?這對公司來說並不是嚴重的損失。應該很糟糕。
第壹大股東提出該提議後,應提交董事會討論。董事會是否通過這是第壹個問題。如果是壹個完善的證券市場,除了大股東任命的董事,其他董事,尤其是獨立董事,可以明確提出異議。因此,獨立董事制度非常重要。
下壹步,即使董事會通過,也要股東大會通過。根據法律規定,由於大股東向自己家購買和出售資產屬於關聯交易,因此大股東應當回避表決,不能行使表決權。這個時候就要看其他股東,尤其是流通股股東,是否和齊新聯手否決這個明顯不公平的方案了。
說白了,董事會被大股東收買,股東大會被大股東架空,那就沒辦法了。
至於基金公司為什麽入駐這類公司,可能更多的是來自於短期投機的因素。
畢竟壹個資產註入方案從股東提出,到董事會討論,到資產評估,到股東大會通過,甚至到後來證監會批準,都是壹個漫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二級市場的股價可以暴漲。
當資產註入塵埃落定,甚至當新註入的資產顯現業績的時候,可能所有的機構都走了,高港站崗的都是散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