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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艙位問題

普通出口單據

賬單1..票據類型(1)票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由付款人按照約定的付款期限(即期或遠期)無條件支付給指定收款人的指令。(2)本票。本票的受票人是出票人本人。(3)檢查。這張支票的受票人是銀行。2.票據行為(1)出票(2)背書。背書是收款人在票據背面簽名或作出某些批註的行為,表示票據的轉讓。轉讓人被稱為背書人,受讓人被稱為被背書人。受讓人可以再次背書後再轉讓,這樣壹張票據可以多次轉讓。背書的種類有:a .空白背書。背書人只簽名,不加註釋。b .記名背書。背書人簽名並註明該票轉讓給指定的人。c .限制背書。背書人在票上簽名並註明限制性條件。(3)提示。當匯票被簽發或承兌以供付款或遠期時,持票人應向付款人出示該匯票。(4)簽字。持票人必須首先要求受票人在匯票上簽名。付款人見票後,除即期付款外,遠期匯票還須有簽章、日期及壹些附註,如“見票後30日付款”。(5)驗收。遠期匯票需要承兌的,持票人在付款前必須向付款人請求承兌,即由付款人在匯票上批註承兌字樣,並在其後簽名、日期和壹些註釋。(6)參與驗收。當匯票向付款人提示拒絕承兌時,經持票人同意,承兌人將參與承兌,他將在匯票上批註“參與承兌”字樣、簽名和日期。承兌人不像承兌人壹樣成為票據的主債務人,他只在付款人拒絕付款時承擔付款義務。(7)擔保。票據保證是保證人向票據的特定債務人支付票款的保證。(8)付款。即期付款,遠期付款。(9)拒絕承兌、拒絕付款。持票人提示匯票,承兌人拒絕承兌;或者付款人到期拒絕付款的,應當制作拒絕證書。拒絕證書是法定的公證機關或者其他有權出具證明的機構在法定期限內在持票人請求付款的地點出具的證明付款人拒絕承兌或者拒絕付款的法律文件。持票人取得拒絕證書後,可以對前手背書人行使追索權,而無需提示付款。(10)追索權。日內瓦票據法規定,票據因時效消滅而喪失追索權。例如,匯票承兌人的權利自到期日起3年內有效,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自我否定證明之日起或自到期日起1年;匯票背書人清償匯票並向前手追索的,匯票背書人自清償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運輸單據1。托運單類型(1)出口倉單或提單(2)出口貨物報關單或出口貨物明細表(3)出口貨物托運單(2)貨運單類型(1)海運提單(2)委托訂艙變更單(3)鐵路提單(4)承運貨物收據(5) (2)買賣雙方辦理報關。(3)賣方準備其他文件的依據。(4)在沒有開具即期付款匯票的情況下,賣方將憑發票向買方收款。2.發票(1)的內容應標明“商業發票”或“發票”字樣。(2)應提供出口商的全稱和詳細地址。(3)須述明進口商的名稱及地址。(4)註明發票號和合同號。(5)註明出發地和目的地。(6)詳細說明貨物的描述。(7)運輸標誌和零件號。(8)必要的陳述。(9)進口許可證號。(10)出口商簽字蓋章。(11)貿促會認證。(12)領事簽證。海關發票1。海關發票(1)的功能是用於進口商提交貨物進行核查估價和征稅。(2)提供貨物的原產地。(3)供進口國海關查詢貨物在本國市場的價格,確認是否存在傾銷。(4)便於統計。2.不同國家有很多不同的海關發票格式,具體操作請註意。3.海關發票(1)的編制必須與商業發票的相應項目完全壹致。(2)當必須列出國內市場價格或成本價時,應註意其低於銷售的離岸價格。(3)準確計算運費、保險費和包裝費。(4)海關發票應向收貨人或提單被通知人付款。(5)海關發票簽字人可以由出口單位負責人簽字,見證人必須由另壹人簽字,不能是同壹人。保險條款印在保險單據的背面,正面應寫明以下內容:(1)被保險人姓名(2)嘜頭(3)貨物名稱(4)保險金額。壹般發票金額增加10%。(5)船名或運輸工具(6)開航日期(7)費率,壹般為“照安排”。(8)運輸起點和終點。(9)風險。壹般按照C.I.C. (10)賠償地條款投保。賠償壹般在投保目的地支付。(11)投保日期。原產地證書在中國有許多由不同的發證機構簽發的原產地證書。分別是:1。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原產地證書。普遍優惠制原產地證書。歐洲經濟* * *同壹機構的原產地證書。出口美國的原產地聲明。其他產地商品檢驗證書1。中國國家檢驗機構檢驗證書(1)質量檢驗證書(2)重量檢驗證書(3)數量檢驗證書(4)獸醫證書(5)衛生檢驗證書(6)消毒檢驗證書(7)原產地證書(8)。(2)OMIS(日本東京的壹家公司)的檢驗證書。(3)BV(總部在法國)檢驗證書。(4)由進口商代表簽發的裝運前檢驗證書。EDI無紙貿易EDI電子數據交換是進出口貿易各方與銀行、海關、運輸、保險、商檢等國際貿易相關環節通過計算機網絡,以相互認可、相互約定的標準格式進行數據交換的處理,從而完成貿易的全過程。EDI無紙化貿易的推廣依賴於:1。電子計算機的廣泛應用。標準的建立。包括通信標準、文檔標準、文件格式標準等。3.3的成立。EDI協調中心

出口貨運程序

1.海運托運1。準備裝運時間表。中外運公司按月編制出口船期表,分發給外貿公司和工貿企業,列明航線、船名和國籍、到達日期、收貨截止日期、預計裝運日期和掛靠港名稱(即船只掛靠的港口)。外貿公司和工貿企業據此催證備貨。2.處理貨物。外貿公司收到國外信用證並核對(或修改)無誤後,即可辦理托運。根據信用證或合同中的有關裝運條款,填寫托運單並提供全套單據,在收貨截止日期前寄給中外運公司,作為訂艙的依據。3.拿到運輸文件。船公司在收到相關文件後,將準備海運出口托運單,並與相關船公司安排船舶和艙位;然後,船公司會據此出具提單,作為通知船方收貨發貨的憑證。4.裝貨和裝運。根據船期表,國外船公司代外貿公司從交貨倉庫提貨,並運送到碼頭。碼頭理貨公司清點貨物,憑遠洋運輸公司出具的裝船單據裝船。5.提貨單交換。貨物裝船後,船長或大副將簽發壹份“大副收據”或“碼頭收據”,說明收到貨物的詳細情況。托運人應將上述收據向相關船公司換取提單。6.發布裝運通知。貨物裝船後,發貨人可以向國外買家發送裝船通知,以便對方準備付款、兌付票據和辦理收貨。如果是C & amp對於F或FOB合同,由於保險是由買方自己辦理的,所以及時發出裝船通知就顯得尤為重要。2.土地寄售1。貨車計劃的編制。各外貿公司、工貿企業每月應每隔壹個月向中外運公司上報壹次車皮計劃,註明目的地,並據此催證備貨。2.處理貨物。各外貿公司、工貿企業收到國外信用證並核實後,即可辦理托運,即根據信用證或合同中的有關裝運金額,以及貨物名稱、件數、裝運日期,填寫“托運單”並提供相關單據,寄給船公司作為訂車皮的依據。3.實施貨車裝運。中外運公司收到托運單後,根據配載原則、貨物性質、貨物數量、到站等情況與鐵路車站聯系。,結合車皮計劃,由鐵路局向上級鐵路分局申請車皮。4.取貨裝車。中外運公司根據發貨日期,代外貿公司從發貨倉庫提貨,運到車站貨場,車站憑貨運單據裝車。5.領取提貨單。貨物裝船後,車站地磅會出具提貨單,說明收到貨物的詳細情況。有條件的地方,海關可以監管封關,辦理轉關手續。中外運公司憑運單即陸運提單簽發貨物收據。6.發送裝貨通知。貨物裝船後,外貿公司或工貿企業可向買方發出裝船通知,以便買方準備付款、兌付票據和辦理收貨。3.航空托運1。處理托運。所有外貿公司和工貿企業備好貨,收到信用證後,即可辦理托運,即根據信用證和合同中的有關裝運條款,以及貨物的名稱、件數、裝運日期、目的地等。,填寫托運單並提供相關單據,這些單據將發送給中外運公司作為預訂航班的依據。2.安排貨艙。外國船公司收到托運單及相關文件後,會同中國民航根據配載原則、貨物性質、貨物數量、目的地等安排艙位。,然後由中國民航簽發航空運單。3.裝啊裝。根據航班,由外運公司代外貿公司或工貿企業從倉庫取貨送到機場,憑裝貨單據將貨物送到指定艙位裝運。4.簽發運單。貨物裝好後,中國民航簽發總運單,外運公司簽發分運單。該分運單有三份正本和十二份副本。三份正本,第壹份給發貨人,第二份由船公司保存,第三份隨貨給收貨人。十二聯用於報關、財務結算、對外代理、中轉配送等用途。5.發送發貨通知。貨物裝車後,可以給買家發送發貨通知,讓對方準備付款、兌單、辦理收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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